Friday, December 7, 2012

羅馬書概論

羅馬書 Romans 一向被神學家、解經家譽為「救恩教義的精華和完美」,是保羅書信中神學教義地位最重的。馬丁路德說,羅馬書是「最純粹的福音」。有人稱加拉太書是基督教的大憲章,那麼羅馬書就是基督教的憲法。 馬丁路德在讀羅馬書時得到因信稱義教義的光照,開始宗教改革;歷代神學家都從羅馬書得到極大的啟示 。

羅馬書是保羅在第三次宣道旅行時寫的。當保羅寫哥林多後書時,對耶路撒冷的募款還未完成(林後 8:19-9:9),後來保羅從馬其頓到哥林多,在那裡待了三個月(徒 20:3,林後 10:1)。從羅馬書15:25-27 看出,保羅寫書時捐款已收齊,準備送到耶路撒冷去;所以羅馬書應該是保羅在哥林多城的時候寫的。此外,送信的姊妹非比 Phoebe 是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堅革哩Cenchrea 是哥林多附近的海港。還有書尾提到的該猶 Gaius 應該是哥林多前書 1:14 提到受保羅施洗的人,所以種種跡象顯示,保羅是在哥林多城寫羅馬書的,時間是在他第三次宣道的末期,大概是 57 AD
羅馬城據歷史記載,建立於主前 753 年,四面有七座山環繞,台伯河(Tiber River)流經城西。在新約時代,羅馬城是當時的第一大城,是羅馬帝國的首都,是東西文化商業的交流中心。當時城中的居民有百萬,不過過半是奴隸,當時權貴奢華享樂,貴賤懸殊。羅馬人沿承埃及希臘的宗教,信奉多神,城中有許多神廟。
羅馬的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他在 113 說到自己還沒有機會去看望羅馬的教會。一般學者認為羅馬的教會,可能是一些在五旬節時在耶路撒冷信主的猶太人開始的(徒 2:10)。所以羅馬書中有很多直接對猶太人的講說,例如摩西律法和猶太傳統。使徒行傳中記載革老丟 Claudius 當羅馬皇帝時,命猶太人離開羅馬,其中有與保羅同工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參看:徒 18:2)。在這段時期,羅馬的教會中外邦人的人數顯然增加,所以保羅在羅馬書中也有許多地方是針對外邦人寫的。羅馬書結尾提到亞居拉夫婦,顯然他們已經又回到羅馬;因此羅馬教會的成員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但可能外邦人多些。(1:5-611:32-3315:14-21


本書特色與主題
羅馬書沒有特別提到寫書目的,但是從經文中可以看出兩個線索。首先,在羅 15:22-29 保羅說他的計劃是想去西班牙(翻成:士班雅)傳教,所以羅馬是途中會經過的重要城市。保羅在地中海一帶已經傳道二十年,這是他宣教生涯的轉捩點;保羅當時還沒有機會去拜訪羅馬教會信徒,所以羅馬書可以說是為西班牙宣教預備,希望羅馬教會屆時會支持他的事工(羅 15:2428-29)。
此外,從羅馬書第14章到15章看出,教會中猶太人和外邦人可能有隔閡,所以保羅在 1:16-17 講到福音的大能是要就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鼓勵兩個族群在主內合一。保羅的因信稱義,不只是講個人得救,在神面前稱義而已。保羅針對當時需要,所要強調的是外邦人如何與猶太人一同被納入神的百姓中,而不違反神救恩歷史的計劃。羅馬書 9-11 章正是闡述這個論點。
一直以來,羅馬書被標識為「因信稱義」是本書的中心信息。其實本書信的主題是福音,整本書信的神學基礎和起點是基督,可以說這是保羅的福音書。所有的議題都是以基督為根基,在五到八章不斷重複「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作為,是保羅思想的起點1-4 章以因信稱義講述神將我們罪人,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帶入一個與神和好的新關係。5-8 章講在基督裡有榮耀永生的盼望。9-11章講述在基督完成的救恩裡,神國子民的定義不再是血統文化,而是單單因著信基督;所有的信徒都成為真以色列人。12-15章講福音的大能,改變我們現今在世上的生命與生活。
從歷史的過程來看救恩,稱義的起點就是認識耶穌基督已經完成救贖的工作。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是舊約聖經的實現,也是最後榮耀的基礎和盼望。因此,基督的十字架就是神救贖計劃的最高峰。那麼人類與神關係的歷史,也被分為兩個紀元。一個是亞當、罪、律法、肉體、死亡;另一邊是基督、稱義、恩典、聖靈、生命。
保羅在羅馬書要闡明福音的真理,就是在基督裡稱義的恩典。新約的紀元已經開始,人若相信基督是神的兒子,神就因此與他們和好重建關係,他們就得稱為神的兒女。在神面前稱義,完全是神主動的救贖與恩典,這是保羅在羅馬書裡所要表達的神學思想。因信稱義的教義,防止了猶太人要以行律法得救的嘗試;也闡明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相互關係,在福音下的平等。整本羅馬書可以用 1:16-17 作總結,「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本書大綱
羅馬書以福音為主題,可以分成-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前言
福音大能
福音的中心
因信稱義
福音的確據
成聖的生命
福音的平等
真以色列人
福音的大能
 聖潔生活
結語
計劃與代禱
1:1-17
1:18-4:25
5-8
9-11
12:1-15:13
15:14-16:27
罪與義、救恩與成聖
主權與選民
當作活祭

教義
實踐


前言:福音大能1:1-17
-這段前言引出整本書的中心思想,就是福音。這裡講到福音(耶穌基督) 是神的大能,目的是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福音是出於神的義,福音的途徑是信心
-保羅一開始介紹自己是基督的僕人,表示自己完全謙卑獻身給基督;奉召為使徒,他是由神親自揀選,親眼見過復活的主;特派傳神的福音,特派就是被分別出來,特殊目的就是傳揚神藉耶穌基督拯救的好消息。
-既然是特派傳福音,保羅接著說明福音的本質。福音的內容有關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就人性(肉體)來說,是舊約應許的大衛的子孫。就神性(聖靈)來說,耶穌基督勝過死亡、死而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這裡隱晦的把救恩歷史的兩個紀元(舊約、新約)對比出來。保羅傳這福音的目標是,叫萬國(原意:所有外邦人)信基督的名,使人順服真道。這裡又隱晦的表達,救恩不僅給猶太人,也給外邦人。
-保羅形容羅馬的教會是「神所愛的」,「奉召作聖徒」,「信德傳遍天下」。保羅說他想去羅馬的原因是:分給教會屬靈恩賜以堅固信心,彼此得到造就安慰,有義務要把福音傳給羅馬地方的人。
-在羅馬這個首都,傳釘十架的基督是被看為愚拙藐視的;然而保羅說他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是神的大能,帶來救恩,給一切相信的人。
-接著保羅解釋為何福音帶來救恩,因為它彰顯神的義,而這義是本於信。神的義 righteousness of God 是神的屬性,包含了神的公平、信實。 神的聖潔使公義的審判無可避免,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然而神的憐憫慈愛,使祂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差派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完成這救贖的工作。所以救恩是神的義的彰顯,神以行動完成救贖,成全祂與人的信約。神的拯救出於祂的信實,而神的信實又植根於祂聖潔公義的屬性。約翰福音中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 3:16-18)
-神的義也彰顯在那些因信耶穌之名得救贖的人身上。這個使罪人在神面前稱義 dikaioó 的地位,是藉著耶穌基督完成的救贖工作,賜給那所有信靠祂名的人。因此這個新的、本於信的「義的地位」也彰顯了神的義。
保羅接著強調只有因著「信」,才能經歷神的義。有學者認為「本於信,以致於信」的第一個信是指神的信實;因著神的信實施行拯救,人才能因信心(第二個信)得救。也有人認為第一個信是我們接受福音起初的「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以致於建立起信靠信心的態度(第二個信)。保羅引用哈巴谷先知的話「義人必因信得生」,來闡述得生稱義,唯靠信心,不加上什麼。這是對猶太律法主義的辯證,信是人與神關係的關鍵所在,不是靠守律法的行為,保羅接著在 3:20 進一步說明「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福音的中心:因信稱義1:18-4:25
-這一大段經文可以分成兩大部份;第一部份(1:18-3:20)顯示罪對普世之人的轄制,第二部份(3:21-4:25)講述因信稱義的真理。

罪對世人的轄制
-保羅在這段經文首先指出人的罪和神的忿怒,並且說明神的忿怒是合理的。神的忿怒是神的公義的表現,是因為人的不虔與不義。保羅指出所有人都要為罪向神交賬:人從天地造物中知道有神卻不榮耀祂,神將自己啟示人卻故意不認識祂,明知有審判卻放縱行惡。這裡有三段對比的指控:神的榮耀變成受造的偶像,神的真實變成虛謊無知,神的聖潔變成邪惡。
-第二章開始保羅講到論斷人的,然後慢慢帶進律法,這段話其實是針對猶太人說的。猶太人以為自己是選民,自義論斷外邦人,保羅指出其實他們的罪和外邦人一樣,無可推諉。而且他們還藐視神豐富的寬容與忍耐。611節有一個交叉平行的結構,說明神的審判是公義的,是普世的。

                  A 神公平的審判每個人
                             B 行善的人(順從真理)得永生
                                      C 不順從真理者遭忿怒
                                      C’ 患難加給作惡的
                             B’ 榮耀加給行善的人
                    A’ 神公平不偏待人

-這裡保羅講到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可是他們的良心就是標準。當時的猶太人有兩個普遍的錯誤觀念,就是外邦人也需行律法才能經歷神的恩典,另一個是自以為義的猶太人,以為活在律法以下,就已經得到救恩的確據。保羅在這裡告訴他們,律法使人知罪,良知也使人知罪,兩者的功能,就是把人帶到耶穌基督那裡。

-猶太人的三個權益:稱為猶太人(神的選民),倚靠律法(神的誡命),指著神誇口,曉得神的旨意,分別是非(與神的關係)。猶太人的自信:給瞎子領路,黑暗中的光,笨人的師傅,小孩的教師,其實這些是神選民對世人的責任。 保羅接著用反問的責備口氣指出,然而猶太人自以為義,使得他們沒有去實行他們所當教導的;雖指著神的律法誇口,卻不遵守律法。結果是褻瀆神的名的責任,從外邦人轉回到以色列人身上。

-割禮是猶太人身為神的選民的記號,表示他們有份於神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可是如果不遵守神的誡命,割禮不割禮沒有差別。保羅要強調的是,猶太人不要以為靠民族身份或儀式傳統,可以靠著得救。外表的行為儀式不重要,神看的是人的內心。面臨神的審判,有沒有割禮不是能憑著得救的條件。保羅在此論到「真猶太人」一詞,是靈裡內心的割禮,才與神有真正的關係。

-第三章 1-8 節形成一個答辯的形式。第一節提出問題,第二節答辯;第三節提出問題,第四節答辯;第五節提出問題,第六節答辯;第七節提出問題,第八節反駁。

-保羅在前面提出的論點,猶太人必然反對問「那麼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保羅回答是神的聖言(舊約聖經)交托給猶太人。可能有人會因此說,「既然猶太人不信實,約有什麼意義呢?」保羅回答:神的話不會因人的不信而廢掉,人雖虛謊,神卻真實。那麼人又問「神降怒是祂不義嗎?」保羅回答:神的義在人的不義上顯明出來,所以神降怒審判不義,神是憑著祂的義來審判世界。那麼有人可能強詞奪理問:「既然我們的不好使得神越發顯出祂的榮耀,為何我們還被責備呢?」保羅反問,難道我們可以作惡當成行善嗎?講這樣的話的人被定罪是應得的。

-保羅的結論是全人類都犯罪,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因為沒有人明白(認識神), 沒有人尋求神,都偏離正路,沒有一個行善(這不是說作好事,而是行出神美善的榮耀),內心和言語充滿污穢死亡,行為殘害暴瘧,眼中不怕神。所以神的律法是使人知罪,人在律法下顯出不義,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律法讓人知道自己的失敗,達不到神聖潔的標準,就是人認識自己是罪人,受到罪的轄制,這個光景帶來神的審判與定罪,人是沒有指望的。

因信稱義的真理
-「但如今」帶來一個轉折,帶來一個新的希望,就是神因著祂的義,在律法之外,施行拯救(公義的行動),而這個救贖顯明了神的義。雖然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然而神的義在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上顯明。而且這個義也加給一切相信基督的人,蒙神的恩典,在神面前白白的稱義。保羅宣稱耶穌基督是神設的挽回祭,憑著耶穌捨身的血,和人的信,顯明神的義。

-這裡和一章的前言相互輝映,神的義在福音中被顯明(1:17),這裡說神的義在基督的血、人的信中被顯明(3:25)。所以因信稱義的根源:是神的恩典(神主動)。因信稱義的代價:耶穌基督作挽回祭的寶血。因信稱義的方法:相信。因信稱義的條件:白白賜給(沒有條件)。因信稱義的標準:神的義。

-接著保羅又用問答的方式說,既然稱義是恩典,我們(猶太人)就沒有什麼可誇的了;因為不是靠守律法(立功之法),而是因著信主。因此,神既是一位,就不只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是稱受割禮的人為義,也稱未受割禮的人為義。這是新約子民的特性,不論種族、身份、性別,只要信靠耶穌基督的名,就得以與神和好。因信稱義不是要廢了律法,乃是堅固律法。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 5:17-18

-保羅闡述了因信稱義的真理後,接下來就用猶太人的祖宗亞伯拉罕來說明他的論點。亞伯拉罕如何稱義?創世記裡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 15:6),所以亞伯拉罕不是靠行為守律法稱義,而是靠信心稱義,所以他沒有理由誇口。保羅又舉出猶太人最尊敬的君王大衛為例,大衛蒙神所愛赦免其過,不是因著他自己,而是神不把人的罪算在人身上。因此保羅總結說,稱義與割禮無關,也與行為無關,全然是神的恩典。人得以罪得赦免,是因著信心,接受神的恩典。所以他說「人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

-保羅又加上神對亞伯拉罕「作多國的父」的應許,來進一步提醒讀者,這個應許是賜生命的神所給的,而亞伯拉罕的回應是滿心相信。所以亞伯拉罕的信心,就使他在神面前稱義。同理,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帶來生命,我們的回應就是信祂,這便成為信徒的義。保羅總結基督的福音說,耶穌受死(被交給人)是為了擔當我們的過犯(作挽回祭);而祂的復活是為了叫我們可以因信祂大能的名而稱義。


福音的確據:成聖的生命5-8 章)
-保羅在羅馬書中向一個非自己建立的,又從未拜訪過的教會,宣告自己為了神的福音被分別出來,所以他以嚴謹的邏輯寫了這封論文式的書信,闡明他所傳的福音是神的大能。他進一步解釋這大能就是一切以信回應神的救恩的人,在神面前都因著基督而成為義。這個因信稱義的主題,就是保羅的福音書。保羅在前面經文說明,律法是讓人知罪,讓世人明白每人都陷在罪的轄制裡,無法自救,都無法逃離神公義的審判。只有因著對基督救恩的信心,使人可以重新到神面前。這種新關係不是靠著守律法,行割禮,好行為而得到;完全是神的恩典與人信心的回應。然後保羅指出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相同處境,只能靠信心稱義。接下來的五到八章,保羅繼續他的論述。有學者說第五章是一個橋樑,把因信稱義的真理,連接到後面關乎基督徒生活的信息。這個段落中有幾個對比:罪和恩、生和死、肉體和聖靈、奴僕和兒子、苦楚和盼望、軟弱和剛強,是保羅信息的精華。這裡也有一個交叉平行(chiasm)的結構。

                   A 將來榮耀的確據 5:1-11
                             B 這確據在基督所成就的救贖裡5:12-21
                                      C  成聖的生命:罪的問題 6 章)
                                      C’ 成聖的生活:律法的問題 7 章)
                             B’ 這確據在基督裡以聖靈為首的生命8:1-17
                     A’ 將來榮耀的確據8:18-39

-這段經文中反覆出現:神的愛、稱義、榮耀、平安、盼望、患難、拯救、忍耐,這些鑰字在五章1-11 和八章 18-39 重覆使用。保羅說明在患難和受苦的逼迫下,基督徒救恩的確據,最後榮耀的盼望,就是因為神的愛、基督的作為、和聖靈的事工。保羅宣告,作成屬靈生命的開始(稱義)到至終(得榮耀)的這位神,也會成就中間的這段,就是在基督裡生命的聯結,和聖靈的引領。並且保羅在中間插入一段,說明我們已經從罪和律法的轄制中被釋放。因此,保羅以神的愛勉勵信徒,在福音的確據中,因有榮耀的盼望而歡喜感恩。

地位的成聖:在基督裡榮耀的盼望5 章)
-五章一開始頌讚我們因信稱義的福氣:與神和好,歡喜盼望神的榮耀,在患難中成長,聖靈將神的愛澆灌我們心中,有得救的確據(免去神的忿怒)。保羅在此再度強調,我們是「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得恩典中。恩典(希臘文 xáris,原意是 leaning-toward),神將自己「伸展」給人;不是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白白賜給我們的。因信稱義使我們在地位上成聖;神因著我們的信,使我們在祂面前算是聖潔、算是義人。

-信徒的「盼望不至於羞恥」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盼望不是幻想、是有確據的, 是根植於神永不改變的愛上。內在的證據是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外在的證據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第 9 和第10 節是兩個對照的論證,稱義-與神和好,靠著祂的血-藉著神兒子的死,免去神的忿怒-因祂的生得救。下面一段 12 21 節又是另一個對比,是亞當與基督的對照。亞當:罪、悖逆、審判、定罪、死亡。基督:義、順服、恩典、稱義、生命。

生命的成聖:得釋放脫離罪的轄制6 章)
-保羅又以問答的方式,帶入下一個主題:生命上的成聖。五章最後說「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那麼我們得了恩典後,是否就可以故意繼續活在罪中來顯示恩典呢?保羅說「斷乎不可!」 信徒應該在生命上與基督的死而復活相聯合。信徒向罪是死的,以洗禮來代表生命的改變,埋葬舊我,與基督同復活有新生的樣式。這就是主耶穌與尼哥底母所談論的“從水和聖靈生的”的重生,耶穌基督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保羅在六章講基督徒與基督死而復活的形狀上聯合,就是說生命本質的改變;而這個地位上的成聖(稱義),帶入生活上的成聖。地位的改變,就是罪不再能轄制我們(「作你們的王」),而且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保羅又問「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可以犯罪嗎?」答案是「斷乎不可!」他說信徒在恩典之下,已經從罪裡釋放,就進入義裡,作義的奴僕。所謂「義的奴僕」,就是我們生命尊耶穌基督為主。這裡又有一個對比,以前(那時):罪的奴僕、帶來羞恥、結局是死。現在(信主):義的奴僕,帶來成聖,結局是永生。

生活的成聖:得釋放脫離律法的捆綁7 章)
-保羅在 6:14-15 說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接著他解釋「不在律法之下」的意義為何。保羅用猶太人熟悉的律法,以婚姻的關係來解釋信主之前和信主之後的差別。信主前是屬肉體的,在罪的轄制下;信主後是屬靈的,對捆綁的律法是死了,就從律法中得釋放。

-保羅繼續闡述主內的新生命不是靠守律法而成聖。律法和誡命是神頒佈的,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律法是叫人知罪。沒有律法,人的行為就沒有是非善惡的標準。有了律法就讓人看到何為罪、何為良善。保羅指出人欲行善,可是受罪的轄制(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所以行不出來。這就是他在前面三章裡說的「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保羅以勝利的呼聲告訴讀者,新生命如何脫離老我的罪性,那就是「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如果信徒想靠自己的努力(行律法),是一定會陷入「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的景況。我們只要順服神的律,憑著聖靈行事,就可以心意更新而變化,漸漸長成基督的身量(成聖)。所以基督徒要在世能過聖潔的生活,就是要交出主權,順服聖靈的引領。保羅在後面1215章有更詳細實用的教導。

在聖靈裡永生的確據8 章)
-保羅在前面討論了罪的律(我們受罪的轄制)和在亞當(肉體)裡被定罪死亡的必然結果。接著在八章開始,他用「如今」來代表一個新的紀元的開始,一個轉折。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擔當了我們眾人的罪,使我們信徒可以在基督裡被釋放,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保羅在這裡說,這是律法所不能成就的,只有靠耶穌基督的贖罪祭才能完成。

-下面又是一個對比,「體貼」希臘原文5426 phroneó 是意志趨向,也就是專注思想於事情。保羅說明體貼肉體(flesh)的結果:死、與神為仇、不服神的律、不得神的喜歡。體貼聖靈的結果:生命平安;生命是指神的永生,平安是指與神和好(peace with God)。

-信徒一定有聖靈住在心中,不然,就不是基督徒了。有基督在心裡的兩大結果是:身體因罪而死,心靈因義而活。保羅也說到有一日,我們必死的身軀也要像復活的主一樣又活過來。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討論復活的論點,基督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的,是初熟的果子;將來信徒都要改變成不朽壞的身體,進入神永遠的國度。這麼說來,基督徒過聖潔生活的原則是,必須順從聖靈而行,思想聖靈的事,被聖靈引導。

-我們因信稱義後的身份改變,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的地位,聖靈是我們新身份的印記(弗 1:13-14),與我們的心一同見證神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被領養的兒女,然而在地位上與基督同為後嗣,一同享有基業和榮耀。這種身份的改變,也是一種親密關係的建立,使我們可以稱父神為「阿爸父」。既然有將來的榮耀,那麼現今的苦楚就相對渺小。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4:17 也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保羅這裡提到受造物一直等候,嘆息不能掙脫捆綁,直到如今(耶穌基督來)。信徒也在神國降臨(基督救贖)和神國完成(基督再來)的張力下嘆息,因為最後的榮耀還沒有實現。保羅勉勵讀者,我們得救在乎盼望,就是盼望那至終永生的榮耀,聖靈的同在就是這將來榮耀的確據。

-聖靈的同在,幫助我們擔當軟弱,為我們禱告,使我們在神的旨意下得益處。保羅勉勵信徒,既有聖靈的同在幫助,我們有什麼畏懼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神已經把祂最愛的獨生子都賜給了我們,為我們死,還有什麼不給我們呢?神已經宣告信徒為義,誰能定我們的罪呢?何況耶穌基督已經得了權柄,在神的右邊,也為我們祈求。意思說在審判的法庭上,信徒有基督為他們的辯護人,基督已經擔負了信徒的罪,所以信徒的身份是無罪稱義。

-在以上的論點延續,保羅鼓勵信徒要剛強壯膽,無論什麼景況逼迫,都不與神的愛隔絕。這段美麗的宣言是保羅個人的見證與告白,保羅一生經歷憂患逼迫(參看:林後 11:23-29),所以他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保羅在七章最後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而在八章末了他以勝利的口吻宣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這後面的動力,就是神的大愛。所以他在以弗所書 3:16-19 也說「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福音的平等:真以色列人9-11 章)
-保羅以真誠憂傷的態度,來論述以色列人的問題。他說自己誠實講神的話語,為自己的民族(弟兄、骨肉之親)感到哀痛。保羅為同胞哀痛,是因為他們許多人被傳統觀念絆倒,仍處於被定罪的處境。保羅知道自己身為外邦人的使徒,在猶太人中的名聲不好;所以他說寧願被咒詛(如摩西在出埃及記 32:30-32)或與基督分離,也要傳講神對以色列人的心意與計劃。

神至高無上主權的揀選9 :4-29
-「以色列」是神賜給雅各的新名字,是神與亞伯拉罕、雅各的子孫立約的特殊身份,表示他們是神所揀選的民族,是神的子民(兒子的名分),頒給他們律法,有榮耀有應許,要他們分別為聖,要成為神在世上施行拯救的器皿。按肉體來說,耶穌也是以色列人(從人類的關係上),但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強調基督是神)。

-保羅因著以色列人不信基督,強調神的應許並沒有落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就是說單單是血緣的後裔,不見得是應許的後裔。保羅藉著祖宗的故事(亞伯拉罕的兒子,只有以撒才是應許的後嗣;以撒的雙子,未出生神就揀選雅各),說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看人的行為,而是在於神的主權(在乎召人的主)。神的目的是依著祂原先預定的計劃,隨著祂的揀選、應許來完成計劃。保羅在此強調神至高的主權,也強調揀選完全出於神的作為,不是人的行為。所以保羅接著說,神的揀選出於神,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神有至高的主權,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保羅又用問答辯證的方法闡述以下真理。反對者可能會抱怨:神不揀選我為何還指責我?保羅答辯說:被造者有什麼權利挑戰造物主的權柄呢?保羅用窯匠和泥作比喻,指出人與神不同的地位。窯匠可以隨己意作不同的器皿,先知何西阿已經說過神的旨意「那本來不是我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保羅提出神已經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遭毀滅的器皿(以色列人),又將祂豐富的榮耀彰顯在早預備(創世以先就計劃)得榮耀的器皿(教會),其中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保羅又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來証明神並沒有揀選所有的猶太人成為祂的真子民。

以色列人的失敗9 :30-10:21
-這裡是外邦人與以色列人的對比。外邦人:本來不追求義,反而因信稱義。以色列人以為自己有神的律法,在其中求義,反而得不著;因為他們不是憑信心求,而是憑行為求。所以保羅說,以色列人的失敗,在於他們是藉著外在的行為去履行律法的要求,不是真正從內心憑信心去建立關係。所以這種想因行為稱義的心態,成了他們的絆腳石。

-保羅向羅馬的教會表達他對猶太人得救的關心,說這是他心所願的,又是他向神所求的。保羅講論,人得救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認識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凡信他的都被稱義。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可以稱義得救。以色列人不認識神的義(耶穌基督),想要建立自己的義,結果就是不服神、反而失去救恩。

-信心之道是給萬民的,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分別, 所有的人同有一位神,因為神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珥 2:32) 可是如果沒有機會聽見神的福音,怎能信祂呢?所以保羅接著講述傳福音的重要,同時他也暗示耶穌基督的好消息已經傳開了,難道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可是他們不接待祂的負面態度,連舊約先知都早已預言,以色列人是硬著頸項、悖逆頂嘴的民。

以色列人在應許中的未來11 章)
-保羅宣稱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人,他自己也是其一,而蒙神救恩。保羅引用列王記上 19 章先知以利亞向神抱怨以色列人殺害先知背棄神,神卻說還有小部份敬虔的人。現在以色列人正如當時,大部份人拒絕福音、剛硬自恃,但是還有神在恩典下所揀選的餘民。

-救恩臨到外邦人,是神故意讓以色列人跌倒嗎?保羅說「斷乎不是!」雖然救恩臨到外邦是因為以色列人的過失,然而神的心意始終要以色列人得福,所以藉此激發他們,使恩典再回到以色列人身上。

- 聖經裡常用橄欖樹或葡萄樹代表以色列,保羅以橄欖樹進一步說明神救贖計劃的過程。外邦人原是野橄欖,被接在橄欖樹的枝子上,同得橄欖根的肥汁(救恩)。但是不可因此向舊樹誇口,因為是原橄欖樹根托著你;所以外邦人不要自喜,反而要戰競懼怕。因為神若嚴厲管教祂的子民(折掉枝子);外邦蒙福是因著神的恩典,更必須在信心上站立得穩。而以色列人若非長久不信,神仍要將他們接上,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盼望。

-保羅把神的奧秘告訴羅馬教會信徒,就是「以色列雖有心硬的,但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滿了,以色列將要得救。」保羅這裡有兩個平行的子句,形容以色列人:按著福音說,(因為他們不信),是仇敵,為你們(外邦人)的緣故;按著揀選說,是蒙愛的,為他們列祖的緣故。所以神的恩賜與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一切都在神的旨意計劃中。

-接著又有兩個平行的子句,形容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之間的關係。對外邦人:就如-你們-從前-不順服-如今-倒蒙憐恤。對以色列人:照樣-他們-現在-不順服-因著-也蒙憐恤。保羅在此提醒外邦人,他們所經歷的憐恤(恩典),是因為以色列人的不順服(過犯),福音才可能傳給外邦人。

-保羅最後對神救贖計劃過程的總結,就是神使用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不順服,使憐恤臨到外邦人和猶太人。他再次闡明眾人都犯了罪(「圈在不順服之中」),神的恩典是給萬民的(憐恤眾人),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然後保羅以一首讚美詩,讚美神的豐富、智慧、知識、判斷、謀策。最後宣告萬有都是從神而來(本於祂),都是藉著神運行(倚靠祂),都是歸於祂(為榮耀祂)。


福音的大能:聖潔生活12:1-15:13
-常常有人誤解保羅強調因信稱義,不講行為。在下面這個大段,正是保羅要信徒在生活上信心的實踐,他在其中力勸基督徒要在日常生活中彰顯福音的大能,就是改變的生命。第十三章開始用「所以」作一個轉折,表示前文中有某個先決條件,所以後面會到此,保羅在前面的福音信息講了:福音是神的大能,使人能因為接受它而從罪中釋放出來,因為人憑著信心接受神的恩典,神就算他為義(因信稱義),免於罪的刑罰與審判(不在罪和律法之下),在末日有與神同在榮耀的盼望。既然福音是神的大能,「所以」信徒可以在世隨著聖靈引導,活出聖潔的生活。若非神持續恩典的供應,人憑自己是無法過出合神心意的生活。

保羅勉勵信徒行神的旨意、過聖潔生活的原則,就是將自己獻上給神,成為聖潔和神所喜悅的祭物。而且他強調信徒如此行是應當的,這是信徒對於神所賜白白恩典的自然回應。這個回應不是交換條件的勉強回報神,而是聖靈在信徒心中作更新的工作,驅使我們行出對福音的順服。保羅在前面提過,當我們經歷神的憐憫救贖,把我們從罪的轄制中釋放出來,從此我們就成為義的奴僕。那麼我們全人當祭物獻上順服神,本是合宜應當的。

-那麼如何實行將全人獻上?保羅給我們一個原則,就是「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不要效法世界的思想和行為模式,因為世界是在罪的轄制下,雅各書說「與世俗為友,便是與神為敵。」(雅 4:4)保羅提醒信徒,我們有屬神的新生命(與基督同死同復活,重生),就必須活出新生的樣式:新的意念、新的思想方式、新的價值觀。當然這是一個過程,所以保羅說是更新而變化,我們藉著心思意念的更新,而生命慢慢被轉化,使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基督。因此,我們的心思意念與神同步,就能「察驗」(原文 dokimazo 是贊同的意思)神的旨意。贊同神的旨意的意思,就是明白而且同意神要我們作什麼,並且去遵行;而這些旨意,都是在神眼中看為善良、可喜悅、完美的。

謙卑和彼此服事12:3-8
-這小段是保羅對教會的提醒,是以他為使徒的權柄提出的勸勉與命令。保羅要個人以審慎的態度來看自己。「看」(審視,原文 phroneó,英文翻成 minded),在第三節出現 4 次,保羅提醒我們要對自己有正確的評估,不要自高(「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一個準確的自我評價必須基於對自我價的認識是指在基督裡的身分。這裡講到信心的大小(原文是量器的意思),就是我們各人照著神的恩賜和能力來事奉,可是明白我們在神裡以信心的度量來看,都是平等的。要以客觀真實(英文翻成 sober-minded的眼光衡量自己,就是在主內的謙卑。若我們不自覺的用世界成功的標準來評價自己,就容易自傲自高,可是我們原都是神憐憫下得救的罪人 。

-保羅接著用身子的不同肢體來鼓勵眾人要互相搭配,在基督(頭)裡合而為一,成為一個身體。各樣的恩賜,如說預言(宣告神的啟示)、執事(管理教會事物)、教導(傳遞真理)、勸化(鼓勵輔導)、施捨(慷慨奉獻,把自己的物資與大家分享)、治理(服事他人)、憐憫(關懷別人),服事的原則是「專一」(盡全力)、「誠實」( sincerity)、「殷勤」( diligence)、和「甘心樂意」(cheerful)。

愛的彰顯12:9-21
- 貫穿保羅的基督徒生活教導,愛是一個潛在的主題。雖然他沒有在每一個勸勉中都直接講愛,但是愛在他的教導中不斷浮現,是基督徒行為最重要的準則。保羅在加 5:14 說「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主耶穌也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 12:30-31)

-這裡有一連串命令似(不帶解釋)的教導,基督徒與人相處的原則-以愛為基礎。開始就說「愛,不假冒為善」(原文直譯),保羅警告我們,愛若不是出於住在我們裡面的神的愛,就可能變成是外在表現的虛假。神的愛 agape 不是一種情感,而是一種態度,一種選擇。約翰壹書 4: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對他人的愛,反映我們與神生命的結合,是聖靈在我們心裡激發我們去愛。愛的思想會帶出行動,彰顯神的良善聖潔。所以保羅緊接著說要厭惡遠離邪惡,緊緊抓住神的良善,我們才能行出心意被更新(厭惡惡、親近善)後的真愛。

-接下去保羅列出一串與人相處上,以愛為根基的教導:1. 信徒之間要彼此相愛,彼此尊榮 2. 在追求神旨意上(服事主)要勤勞,對聖靈的引領要委身(火熱)3. 盼望中喜樂,患難中忍耐,恆切禱告 4. 將資源與其他信徒分享,真摯接待他人 5. 以仁慈對待逼迫者 6. 與人感同身受,憂喜共度 7. 彼此同心,不要驕傲自大,要彼此謙卑 8. 不要自以為聰明,以我們自以為是的標準判斷事情 9. 不要報復(消極),還要行善(積極) 10.  使人和睦 11. 不要自己伸冤報復,主權交給神 12. 不要被私慾(惡)勝過,要以神的美善勝過邪惡。

順服世上掌權者13:1-7
- 明白在世掌權者,是出於神的命定,所以要順服他們的權柄。因為這樣我們是順服神,因為神有終極的權柄。

-政府官員是神交托來治理世上事物的,是與我們有益的,基督徒應行善(就是照著神的旨意行事,因為良善只有一位,就是神),反而會得到執政者的稱讚。

-所以基督徒在世盡人民應盡的義務,做個好公民,如納稅,尊敬官員,服從政府,都是為著順服神的權柄。

愛心與律法13:8-10
- 保羅在度回到「愛」的主題,強調我們要常常覺得自己愛人愛得不夠(虧欠),努力行出愛人如己的誡命。

-十誡中講到與人相處的誡命,都包含在愛人如己一句話中了。因為愛人如己是尋求對方的益處,因此愛就成全了律法。主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 5:17)正是此意,因為神的愛在耶穌基督愛在十字架上完全了。

作光明的兒女13:11-14
-這段經文等於是前面基督徒聖潔生活的總結。保羅說基督的道成肉身就是末世快到的開始(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接近主耶穌再來得榮耀比以前更近了。

-保羅提醒信徒,當我們認識了自己所處的時間,就必須有與這時間相稱的生命表彰。然後他提出三點:脫去黑暗、穿上光明;端正、不放縱;披戴主耶穌、不隨從私慾。保羅用「披戴主耶穌基督」,再次強調基督徒生活和行為的目標,是心思意念被更新改造,變成像耶穌基督的模樣。「主」字強調完全的順服委身。基督的樣式應該像一件衣服,是我們天天穿在身上的。

主內的合一14:1-15:13
-合一的呼籲是這大段的中心,應該是針對羅馬教會寫的,顯然教會裡有一群人在食物上的禁戒,被看為是軟弱的人。保羅勉勵堅強的信徒要包容那些不吃的人,不可論斷他們。吃不吃是他們自己向主交賬,別人不要自以為義。兩組人都要停止譴責對方,因為有權柄評估信徒行為的,只有主耶穌基督。

-因此保羅申述,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屬於主耶穌的,我們沒有權利評估對方。信徒必須謹慎小心,不要因為堅持自己的想法,而使別人在屬靈上受虧損(絆倒)。這樣是違反了天國的本質,神的國不在乎表面的事情(吃喝),只在乎靈命上的公義、和平、喜樂。保羅勉勵信徒要追求和睦的事,彼此建造神所喜悅的德行。

-愛人如己的原則是「不求自己的喜悅」,正如保羅在林前13章講愛的真諦,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保羅在此勉勵羅馬教會的信徒,要以使他人得益處、彼此建立德行為目標,同心效法基督耶穌。我們要彼此接納,因為神先接納我們,這正是基督為我們設下的榜樣。

-保羅引用舊約聖經經文,來印證耶穌基督為神的真理作以色列人(受了割禮的人)的執事,要證實神對猶太人所預言的應許;祂也救贖了外邦人,成就了神憐憫萬民的心意,而帶來榮耀給神。基督設下的榜樣,是羅馬教會信徒應該學習的,就是「堅固的」和「軟弱的」彼此接納,因為他們同為神的兒女。


計劃與代禱15:14-16:27
-最後一段是羅馬書的結尾,其中包含幾個要素,是常見於保羅書信中的。

-保羅的行程:要去沒有人去過的地方傳道,計劃先回去耶路撒冷送捐款,然後經過羅馬,往西班牙去。

-代禱:祈求脫離不順服的人,為耶路撒冷的捐款蒙聖徒悅納,能順著神的旨意到羅馬去。

-介紹同工,彼此問安:保羅列出一長串問安名單,表示他關心羅馬教會。從名單看出,大部份是外邦人;教會中婦女事奉的角色很重;羅馬教會的組織看來是多個家庭聚會。末尾看出羅馬書的代筆者是德丟 Tertius

-最後的提醒:遠離錯誤的教導、離間絆倒人的那些人。願信徒在神的事上(善事)有智慧,遠離惡事。祝福主耶穌的恩,常與信徒同在。

-保羅總結他的福音書說他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是亙古的奧秘,如今顯明出來,使萬國萬民因著眾先知的指示,知道耶穌基督就是神所預備的救贖主,而信服真道。這樣,保羅又回到他福音書的起頭,就是信心。羅馬書講神的福音是給萬國萬民的;人是因著信心(信耶穌基督)得以到神面前稱義。


結論
從保羅在末尾總結中的三個「照著、按著」(according to),可以把整本書分成三個主題。「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1-8章講福音的內容: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基督,乃是神賜給人的福音。「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9-11章講福音的計劃:神在基督裏豐滿的救恩,要臨到祂所揀選、所豫定的人身上。「按著永生神的命順服真道」12-16章講福音的果效,神要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在所有蒙恩的人身上作工,使他們達致救恩完滿的結果。

保羅的福音書羅馬,博大精深,是教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聖經書卷。羅馬書條理清晰,把真理中的信、望、愛,有系統的詳盡闡述。

羅馬書中的信、望、愛
因信稱義
因信成義
因信行義
神的義是因信耶穌基督,
加給一切相信的人
因信進入所站的恩典中,
就歡喜盼望神的榮耀
因信而順服聖靈,
效法基督耶穌
稱義
成聖
行善
真理
印證
果效
1-4
5-8
12-16

羅馬書不只是一本基督教義的書,更是基督徒生命實踐的手冊。保羅鼓勵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裡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們既然蒙神恩典,藉著基督寶血的救贖,因信在神面前稱義,就當離開道理的開端(稱義),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成聖)。

羅馬書勸勉我們,從稱義出發,因著地位的成聖,要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察驗神善良純全的旨意」)、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交出我們的主權(「獻給義作奴僕」),跟隨聖靈的引導(「不要效法世界」),使我們的生命被重新塑造成主耶穌的樣式(「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福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使我們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

這個成聖的過程,是因著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使我們有永遠榮耀的盼望,而定睛耶穌基督。願我們在見主面成聖完全的時候,都能得到為我們所存留公義的冠冕,聽到主耶穌對我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將是何等的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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