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 2014

與年輕人談話 3 - 錢財的管理

錢財的管理
青年組座談 3


中國人說「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是不是真的很好?

有一首很諷刺的詩這樣寫:
金錢-
它可以用來買房子  但是不能買一個家
它可以用來買床   但是不能買睡眠
它可以用來買時鐘  但是不能買時間
它可以用來買書   但是不能買到知識
它可以用來買職位  但是不能買到尊敬
它可以用來買藥   但是不能買到健康
它可以用來買血   但是不能買回生命
它可以用來買性行為 但是不能買到真愛
所以金錢不是萬能的
我之所以告訴你這些道理,是因為我是你真正的朋友
而身為你的朋友,我想要消除你的痛苦 免除你所受的折磨
所以把你的錢都寄來吧  我決定替你承受這一切痛苦
你再也不會找到任何一個比我更真心的朋友了
我只收現金,謝謝!

我們生活在一個物資充斥金錢掛帥的世界,是一個重視金錢勝過道德倫理的社會。我們常常不是以一個人的品格,而是以這個人擁有什麼來定義他。 世界上的財富使人眼花繚亂,財富的誘惑力在我們身邊環繞。財富的確可以帶來某種程度的保障,甚至一些快樂,但是渴望財富是要付上代價的。使人以為錢財可以提供安穩和免除憂慮,然而這卻是一切焦慮的主要根源,因為它倚賴競爭和鼓勵貪婪。

有錢人因為財富成為驕傲(財大氣粗),他們因此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認為這些本來就是應得的,反而變得更加小氣。這其實是古今中外共同的人性,「你要囑咐那些今生富足的人,不要自高」(提前 6:17),「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提後 3:2


基督徒正確的金錢觀
1. 認清主權
你賺的錢不是你的。認清錢財的主人是神,不是我們
你能夠賺錢的才幹,學識,機會,事業等,都是神所賜的祝福。我們常不自覺的將「救主」和「主」分開來。我們願意承認自己需要救恩,卻不願在生命中交出主權,然而得救和作門徒的委身是不可分割的。我們不是自己「使」基督為主,而是祂本來就是主。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 24:1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 1:21
「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 6:17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雅 1:17


2. 正確對焦
錢財如同神給我們所有的其他資源一樣,在於我們如何看待和運用
神學家 Stanley Jones 說「金錢是個最佳的僕人,卻是個最糟的主人。如果讓他居首,而你臣服於下,你就成為他的奴隸。」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 6:10
「你們不可存心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來 13:5
「那些倚仗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詩 49:6-12

約翰壹書第二章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主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也提到有種子撒在荊棘的土裡,不能結實,就是「被今生的思慮錢財宴樂擠住了」,是一顆被世俗的事所佔據的心,就是接下去所講的金錢的迷惑。所以耶穌提醒我們「你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財利)」(太 6:24,我們不能腳踏兩條船,又愛福音又棧戀世界。耶穌說「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約 14:30,雅各書也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雅 4:4神造萬物給我們享用,並因此感謝倚靠祂;而撒旦利用錢財來吸引人的心遠離神,叫人只靠錢,而不倚靠神,也忘了萬有都是屬神的,是神所造、所賜的。

聖經裡有很多蒙神祝福的財主,像亞伯拉罕,所羅門王,約伯,葬耶穌的財主約瑟,使徒時代染布的呂底亞等,神藉著他們成就事工。福音書中的少年官(太 19:16-22,路 18:18-25)棧戀自己所擁有的財富,因此耶穌挑戰他要為基督的名撇下房屋田地,可惜他放不下這些屬世的東西,所以沒有得著他所尋求的永生。

在路加福音十九章記載了另一個財主叫撒該。撒該是全城不齒的稅吏,但他聽說耶穌要來,不顧顏面的爬到樹上去看。結果耶穌抬頭叫他,還說要去他家。撒該沒有愣在那裡,也沒覺得自己不配,而是「他急忙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而且主動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撒該得著福音,就不再看重在世的財富,他願將自己積攢的錢財分給窮人,因為他明白了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基督徒生命的豐盛與富足,不是靠錢財來衡量。他們認識錢財的無定和無用,明白真正的平安來自神,錢財並不能滿足人,它只帶來快樂平安的假象,唯有神自己才能填滿我們心靈的空虛。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嚒。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 23:5
「無知的人啊,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人,也是這樣。」(路12:20-21
「所以不要憂愁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所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 6:31-33

這不是說我們不要努力工作,而是我們工作的正確態度,我們不要受役于錢、成了錢的奴僕。
正如保羅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 4:1219這是對錢財的正確對焦,定睛屬天的榮耀,不受地上的貧富所影響。



3. 積寶在天
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我們對今生的價值,主宰我們在世的生活-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的人生目標、我們的期望、和我們的取捨。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 6:19-20
「你們的金銀都長了鏽。那鏽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吃你們的肉,如同火燒。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儹錢財。」-雅 5:3

當時的人累積錢財的三種方式:囤積糧食,存積衣物,收集貴重金屬。這些東西都會朽壞,食物會發霉,衣物有蟲咬,金屬被氧化失去光澤代表這些都是短暫的,價值是會消失的。這裡不是好像功利主義與神交換條件似的,作好事累積天上寶庫;而是目光價值觀的被轉化。基督徒因有屬天的盼望,知道自己在世如同客旅,所擁有的都是短暫的,正如保羅說的「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是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腓 3:7-8

神從我們理財的態度,看得出我們的心在那裡。我們生活在一個物質充斥的社會,很容易定睛在錢財上,所謂“keep up with the Joneses。”希伯來書提醒我們要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當我們定睛基督當作至寶,自然心繫屬天的事,地上的財富名利就不再那麼吸引我們了。比起天國無價的寶貴,我們今生所有的產業,實在算不了什麼。
  

4. 作好管家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作神管家的觀念在聖經中反覆出現,創世記神造亞當使他修理看守伊甸園,保羅書信和啓示錄中都說到信徒將與神一同作王,是治理管理神所造的天地。因此神所賜予我們的所有資源,包括物資,環境,才能,兒女,錢財,時間等,都是給我們管理的產業。我們在今生對這些恩賜的管理,是我們到永恆以前的學習。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若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子,我也要使你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往來。」-亞 3:7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任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看到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太 24:45-47,路 12:42-44
「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太 25:21-23,路 16:1-8
「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路19:17

錢財的主人既是神,我們是祂的管家,那麼我們花錢、賺錢、理財的目的和方法,就與世人全然不同了。Andrew Murray (慕安德烈)曾說「在世界金錢是價值的標準,在天國衡量信徒的尺度也是根據他對金錢的態度。世界問一個人積攢了多少財富,基督問信徒如何為天國的事用錢。世界是關注賺錢進來,基督是關注給錢出去。神的兒女若越少為自己用錢而多為主用,他就越富足。」
  

5. 十一奉獻
奉獻是神居首位的操練
奉獻是基督徒信靠、順服、和感恩的操練

創世紀第四章就記載亞當的兒子亞伯、該隱供物獻給耶和華,將產業的一部份獻上給神,是人的本分,因為一切的產業都是神所賜的。亞伯拉罕在幫他擊退敵人後,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拿出來給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創 14:19-20,後來雅各也向神許願「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 28:22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 27:30
「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 18:26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申 16:17
「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 14:23

瑪拉基書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神鼓勵我們奉獻,甚至邀請我們試驗結果,真是慷慨的呼召。我們的所有本來都是神的,神卻願意我們在奉獻上練習對祂供應的信靠,除了鼓勵還附帶獎品。

然而神不要我們的奉獻變成形式,就像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虛偽和表面功夫。(太 15:5-623:23,可 7:11-13,路 11:421812-14神要我們在奉獻的功課上學習順服、信靠、感謝、知足,要我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 9:5-7

John Wesley(衛斯理)曾在講道中對於錢財提出三個原則,盡你的力賺錢,盡你的力存錢,盡你的力奉獻。基督徒奉獻是當盡的本分(本來就是神的),是學習厚賜百物神的樣式(神白白賜恩),是跟隨耶穌基督的腳蹤(耶穌為我們成為人的樣式變得貧窮),是學習定睛仰賴神的供應(而非倚靠無定的錢財),是參與神國的事工(使我家有糧-教會、宣道、文字),是學作神好管家的職分(善用神賜給的資源)。
  

6. 社會關懷
愛人如己
神要我們在世上作祂聖潔光明的兒女,基督徒對社會有關懷的責任。因為我們的父神是施恩憐憫給予的神,是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的神,是看顧窮苦弱勢之人的神。

聖經中的社關從利未記、申命記中的條例就可以清楚看到。「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的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申 15:7

收割禾田-留有餘地(申24:19-21
十一奉獻-顧念他人(申14:28-29
豁免債務-待人寬厚(申15:1-3
地的安息-記念窮人(利25:3-6
幫補借錢-幫助窮人(利25:35-37,申15:7-8

主耶穌傳道期間也用好撒瑪利亞人(路10:25-36)的比喻,要求信徒要關懷有需要的人,實踐愛鄰舍如己的誡命。耶穌自己「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徒 10:38,大比大和哥尼流的善行(徒9:3610:1-2,馬其頓教會的樂捐(羅 15:26,林後8:1-3都是新約聖經中社會關懷的實例。這些事「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林後 8:199:12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箴 28:27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 10:27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 25:40

雅各書提醒我們「若有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 2:15-17社會關懷是實踐主耶穌給我們的大誡命-愛人如己。基督徒對於社會中經濟上貧窮、地位上低下、境遇上困苦的人應該伸出援手、給予支助。這是除了對教會或宣道機構的奉獻外,在神所賜福的錢財上支助弱勢群體(慈善機構 charitiescharity 一字正是從「恩典」的希臘文 charis 一字演申的)。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2:7
「神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行各樣善事。」-林後9:8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10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所行的。」-2:10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


7. 理財原則
*量入為出,不要作超過自己能力的消費
      -不一定要買大房、好車、名牌、換手機
      -神所應許的是「日用的飲食」,是生活必需品
      -每月付清信用卡帳單,不積欠債務
      -記帳,知道自己的開支,才知道在那方面可以節源

*學習儲蓄,以備不時之需
      -健康的財務管理,是奉獻 10%,儲蓄 10%,用剩下的 80% 過日子
      -最好再社會關懷 5%,用 75% 的薪水過日子
      -學習用一份薪水過日子

*長期計劃,為未來作規劃
      -子女教育費,退休金儲蓄,人壽保險,醫療費用

*投資,不可投機
      -投資是經營神所賜給的錢財(參:路19:11-26
      -投機是走捷徑為了轉取短利,投機時心一定繫在錢財上
      -兩者動機不同

*夫妻共同管理財務
      -要有商有量,一起討論如何運用
      -丈夫不要交了薪水袋,就什麼都不管
      -妻子也不要嫌麻煩,懶得管理帳務

*不要期望從父母那裡得到財物資助
      -父母的錢財是他們的,用以退休養老
      -甚至需預備日後幫補父母年邁時的開支

*不要羨慕他人的經濟狀況
      -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每個人在錢財上有不同的功課
      -學習知足喜樂,數算神的恩典


結論
錢財的管理是基督徒信心的功課,我們在世所有的關係(人際、金錢、工作)都是我們與神關係的操練與成長。這個世界以金錢掛帥和物質充斥來吸引我們的感官、混淆我們的價值、騙取我們的依賴,然而主耶穌提醒我們「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 16:26,可8:36更用各種不同的比喻,鼓勵信徒要定睛天上永遠的福分,積蓄財寶在天上,而不因世上的金錢所帶來的「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而遠離神。

錯覺1 : 錢是我賺的,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我們所有的一切,包括生命,和我們的聰明才智、得以就學晉升、人事的機運,都是從神而來,神所賜的。「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既然我們錢財的主人是神,那麼我們就不能隨己意任意花費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是作神的好管家治理神所給予的錢財資源,用在討神喜悅的事上(奉獻、社關、行善)。

錯覺 2 :我有了錢就會有快樂
錢財的確可以帶來短暫的快樂(happiness),但是無法給我們持久的喜樂(joy)。快樂是一種情緒、因環境而異、由外在的物質引發;喜樂是一種心境、由神而來、是從內心的釋放和滿足發出。「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

錯覺 3 :錢給我帶來保障,我有了錢就會有安全感
財富似乎可以帶來某種程度的保障,可是錢財的追求使我們競爭、羨慕、貪婪,奪去我們心中真正的平安。主耶穌「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祂帶給我們心靈的真自由,而不是受物質的捆綁。我們是「厚賜百物」之神的兒女,有屬天盼望的平安,為何還需要靠世上的金錢來給我們安全感?
的確世上有許多人連基本生活所需都受到威脅,心中充滿憂慮恐懼不安,所以每個基督徒應該熱心參與社會關懷,幫助窮苦的人脫離困境,「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的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

錯覺 4 :我有了錢,就得到別人的尊敬、羨慕、和自我肯定
世界的價值觀是看我們的「所有」,用物質來滿足自己,或是換取肯定與讚美。神是看我們的「所是」、看我們的內心、看我們與祂的關係。 在永恆裡我們今生的「所有」都沒有意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有我們與神的關係才是至為重要的,我們的「所是」才能帶入永恆,得到最終的肯定和尊榮。


屬靈原則
使我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 30:8-9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查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