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6, 2011

基督徒常有的混淆觀念 5-應該去做


混淆觀念 5

我應該去做就是了
I should just do it


德明信主多年了,剛信主時他每日火熱讀經。可是近幾年生活忙碌,使得他開始慢慢疏懶讀經的習慣。教會小組裡的弟兄,常互相彼此提醒要靈修,德明常常因自己沒有每日讀經禱告,感到罪惡感。他鞭策自己,「我應該去做就是了。」

惠芬的熱心在教會裡是有名的。她常負責教會飯菜的事情,又幫忙兒童主日學,當教會又特別活動時,惠芬總是不遺餘力的做事。當她的先生小孩抱怨惠芬花太多時間在教會事工上,她說聖經裡要我們行道,我應該順服神,去做就是了。

你是否也曾經有過這樣的感覺?你同意這兩位基督徒的看法嗎? 為什麼?有什麼屬靈原則?有何經文支持你的見解?



1. 當我們覺得「應該」做的時候,我們就把自己又圈在律法之下了

不論是自己的靈修生活,或是教會的服事,我們常常不知不覺的落入所謂「應該」的陷阱裡。我們覺得我們應該讀經禱告,我們應該參與教會事工,我們應該關懷別人…其實「應該」隱含了「必須,義務」的意思。在這種心態下,我們的神變成一個打分數的神,我們有一串聖經裡說我們應該做的事的明細表。「應該」帶來不安全感,其中隱含了若沒有做好應該做的事,可能會有懲罰。 如此,我們的生命,表面上看起來是被贖得救,可是我們又把自己捆綁在律法之下了。

早期教會的信徒也犯過同樣的錯誤,所以保羅寫加拉太書提醒信徒,不要掉進這種陷阱,免得他們從恩典中墮落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墮落了。」(加 5:4)也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加 3:3)

我們常聽見弟兄姊妹作見證時說,我應該要多讀經多事奉…或是很興奮的報告,自己帶領了多少人信主…我們潛意識的認為,我們做了這些「應該」做的事,神就會給我們祝福,奬賞我們的敬虔。 我們不自覺的把自己的「好行為」變成與神交換恩典的籌碼。然而聖經裡告訴我們,「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 11:6)神的恩典就是顯明我們做不到我們「應該」做的。「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加 3:11)這種盡力去做「應該」做的事,迫使我們假冒為善。我們覺得應該要愛人如己,結果我們變得討好沒有原則;我們應該要讀經禱告,結果變成一中例行公事;我們應該要熱心服事,結果我們被人認為專權霸道。久而久之,我們反而越做越沒勁, 這是因為我們將行道的動力,變成意志上的義務,而非起源於內心對神的愛 。


2. 最重要的是「關係」

基督徒的生活,是與神連結的生命的表彰。 我們不論是個人靈修,家庭生活,教會服事,都是與神的生命連結的延續和表現,是以愛神為動力的, 愛應是我們行事的動機 。因為我們愛神,我們「飢渴慕義」,使我們與神的關係更深,在我們生命中就隨著聖靈帶領,更加彰顯出神的榮耀。美國總統 JFK 說過——「the highest appreciation is not to utter words, but to live by them」, 就是這個意思。基督徒的生命應是神的見證人。

但是基督徒往往會在自己的內心裡,帶著含糊隱晦的動機。在服事中與人與事的決擇中,我們常打著屬靈的旗號,可是其實參雜了自己內心的軟弱。有一位弟兄見證說,「我為何特別在乎別人高興不高興?因為我依賴良好的人際關係來肯定自我、增加安全感。而我太太,則覺得只有事情做好了,才能贏得別人的接納承認,所以她的安全感是從做事而來的。這樣的價值觀混雜在我們事奉的動機裡面… 我認為我所堅持的,與聖經的教導十分吻合!上帝不是很看中關係嗎?聖經不是強調愛人如己嗎?這與我看重的,不是很一致嗎?我沒有察覺的,在這種表面相似的背後,其實動機有天壤之別。聖經看重的關係,能給人帶來真正的益處,是利他的;而我的看重關係,則摻雜了個人需要,是為了給自己價值感和安全感。」

這是因為我們有時沒有真正的明白神的恩典。我們總覺得還需要加上一些什麼,才有安全感。恩典帶來自由。「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加 5:1)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加 5:12) 我們不需要想靠著行為稱義,想靠著律法稱義。

那麼我們是不是就可以閒懶不做任何事?斷乎不是!「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 6:1-2)聖經裡的確提到很多我們行事為人「應該」有的表現,這些屬性(characters)是顯明我們與神生命的連結,聖經裡提醒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 4:1)。這種「應該」有的樣式是好的,因為它幫助我們看到自己「應該」成長的部分,是我們兒女應有像父親的表現。 「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 …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林後 6:1,4) 我們與神的關係越好,我們就越自然而然的活出祂的樣式。 我們服事神,不論是做什麼,最重要的是藉著事工,學習與神的關係更加親近。可是我們常常本末倒置,看重在行為上,在人前的表現;反而忽視了內在的生命和與神的親近。

我們藉著神的恩典,不再在律法之下, 得以自由,這代表我們從「應該」去做,變成「想要」去做。(Have to vs. Want to)我們因著這新的生命,新的身份,使我們想要更加像主耶穌。神的愛與恩典吸引我們,使我們行事為人,成為神光明的兒女,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 2:15-16)


3. 「去做就是了」,不是真的順服
當我們持有這種態度時,我們事實上是把神描繪成一個看重我們行為甚於我們內心的神。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使我們看重表面行為上的順服,甚於我們內心的動機。

「順服」在舊約希伯來文是 shema (8085) 就是「聽」(to hear)的意思。(參看 出 24:7,詩 18:4,賽 42:24)舊約中猶太人當做是 The Great Shema,就是申命記 6:4-8。「以色列阿,你要(順服)。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當主耶穌講大誡命的時候,就是用這段經文加上利未記 19:18 的「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所以順服代表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我們聽神,然後我們照著神的心意做。

很多時候,我們太忙碌服事,卻忘了「聽神的聲音」是我們服事的根本。我們做我們認為「應該」做的事,但未必是照著神的心意做。像新約裡的馬大為事忙亂,忘了瞭解神的心意,才是最重要的。(路 10:38-42)順服是幫助我們靈命成熟的架構,順服始終有一個目的,就是塑照我們的屬靈生命,使我們更加像主。如果我們只是為了做事而忙亂,這種表面的順服,其實並不造就我們。就像例子裡的惠芬,如果她的服事,無法成為她家人的祝福與見證,那未必是神所喜悅的。

當然,信靠順服是每個基督徒生命成長的要素,但是不要混淆「犧牲」與「順服」。犧牲出於意志,順服出於愛。我們常覺得要當個「好基督徒」需要做這個做那個,以致於我們犧牲壓抑自己,而去做這事去做那事,結果後來就開始疲倦,埋怨,比較(像馬大)。主耶穌說「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太 9:13)只有當我們真正體會瞭解神的愛與憐憫,我們才能以我們帶罪的本性來回應神的愛。神不要我們表面的祭祀,而要我們內心的重生與更新。

「 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賽 29:13)我們有時候在教會事工上,就會不自覺的落入這個陷阱。當我們忙於事情只是去做的時候,我們的目光就常放在如何完成使命,如何處理解決問題,如何得到神或人的讚許,反而忽略了我們內在生命的境況。在微妙混淆的思維裡,我們分不清到底是為自己,為他人,還是為神做的。


4. 往下扎根,向上結果
基督徒的生命是「往下扎根,向上結果」的過程。(賽 37:31)扎根是看不見的,在地底下的,但是向上結果子是看得見的。看不見的扎根,支配了看得見的結果。所以我們基督徒,如果在扎根的事上注意,在結果子的事上就很自然了。你用不著擔心你結不結果子,因為你的根扎得好,自然而然你會往上結果的。所以那看不見的內在生命,比看得見的外在生活還重要!但是我們常常只顧到那看得見的結果,而忽略了怎樣扎根。那些結果常常不是真正的果實,只是像我們掛在聖誕樹上的裝飾品一樣。

結果與作工不同。果子乃是從裡面結出來的。裡面的生命豐富到一個地步,生命成熟了,自然就結出果子來。一棵樹長到了一個時期,用不著掙扎,很自然的就結果子。作工是人在外面加上去的,需要勞苦然後才能有一點果效出來。很多時候,我們對這基本的差別不太注意,認為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的事奉乃是作工,所以我們做得很疲倦。我們常覺得自己的生活不夠美善,又覺得自己還有許多的罪,就想要做好,以服事來彌補,可是這樣就又落入誤以作工當結果的陷阱了。

屬靈生命的成熟是需要時間,經過一連串嘗試與跌倒的學習。神的恩典給我們在跌倒中有盼望,神的愛給我們在失敗後有動力再嘗試。我們只有真正明白神的愛,在福音的恩典下,才能從神的生命裡接枝給我們,讓我們有基督的生命。我們不是靠著自己作工,而是在每天的生活中經歷神。因為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基督,聖靈在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 2:20)

我們生命的成長,不在於「應該做什麼」,而在於扎根在何處。 主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 4:14)啓示錄中也提到「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啟 22:1-2) 我們需天天經歷神親近神,讓神好樹的生命,替代我們朽壞的本質,一步一步向下扎根,像詩篇裡栽在神永生溪水旁的樹。 我們需要每天到神的面前,讓神的愛再一次激勵我們,讓神的救恩除去心中的懼怕,回到神的話語裡扎根。 那麼我們自然按時候會結果子,我們的葉子也不枯乾,能成為多人的祝福。


「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耶和華阿,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我用嘴唇傳揚你口中的一切典章。  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  我要默想你的訓詞,看重你的道路。  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詩 119: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