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3, 2013

約翰壹書概論

(2020年五月更新)

作者

約翰壹書原稿上沒有記載作者的名字,但是早期教會一致認為這本書的作者,是耶穌的門徒約翰。本書中提到作者當年追隨耶穌基督(親眼看過、親手摸過),文字帶有使徒權威與訓誨,語氣看來已經年邁,稱讀者為「小子們」;加上本書與約翰福音比較,內容文字許多吻合。所以歷代以來,幾乎沒有爭議,認為此書為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所著。

約翰和其兄弟雅各是西庇太 Zebedee 的兒子(可 1:19,太 4:21),母親是撒羅米 Salome (太 27:56,可 15:40 16:1)。從福音書中看出來,撒羅米應該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姊妹(約 19:25),那麼雅各和約翰就是耶穌的表兄弟。所以他們的母親才會在要求耶穌在祂的國裡,讓自己的兒子坐在祂左右(參看:太 20:20)。也因此耶穌離世前,把自己的母親交托給約翰(約 19:25-27)。福音書中記載約翰、雅各、和彼得是與耶穌最親密的門徒,常在耶穌身旁,看到耶穌登山變像,也陪同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

 使徒行傳中對約翰的記錄不多,我們知道他常與彼得同工,建立教會傳揚福音(徒1:13-142:143:1-4:228:14-15)。依據教會歷史,約翰後半生在以弗所牧會。他年邁時被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81-96 AD)放逐到拔摩島,他在島上見異象,寫下啟示錄,謙卑自稱是為主的僕人。約翰後來回到以弗所,死於一世紀末。



寫作對象、時間、地點

約翰壹書應該是在以弗所寫的。以弗所教會是使徒保羅在第二次宣道時(49-52 AD)建立的,以弗所 Ephesus 是羅馬帝國亞西亞的省會,是當時亞洲部份的第一大都會。據說當地有很多研究希臘哲學的學院,學者聚集,眾說紛紜。教會不僅受到羅馬政府的迫害,也受到各種異端邪說,追求智慧哲學的衝擊(參看啟示錄中提及眾教會的景況)。約翰在這樣的背景下,受聖靈感動,寫了約翰福音,和後來的約翰壹書,貳書,參書,闡明福音的真理。以跟人對耶穌生平和教導的認識,身為目擊證人,見證耶穌基督的身份。

約翰著作中成書最早的應該是約翰福音,約在 85-90 AD;而約翰壹書、貳書、參書約在 90-95 AD 寫成;啓示錄最晚,約寫於 95 AD。本書沒有特定的對象,也沒有問安和提名,應該是一封傳遞閱讀的通函;全書以講道的方式所寫,便於在各地教會中宣讀。據早期教會歷史記錄,本書在亞西亞省傳閱,正是給在以弗所附近的基督徒和教會。

 

 

本書目的

約翰壹書成書的時候,教會在以前所面臨的政治逼迫稍有喘息;可是更大的危機在主後70-90年出現,就是各種異端邪說滲入教會。保羅在歌羅西書(63 AD )中就提到各種錯誤的教導,後來在提摩太前後書及提多書(65-68 AD )中,都勉勵年輕牧者要傳講真道抵擋謬論。彼得前後書與猶大書(65-68 AD )也警戒信徒要在真道上持守進步,得以分辨是非。

到了約翰壹書的時候,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的前身已經十分猖獗。他們將基督教信仰與希臘哲學和東方星象、玄術等混合,提倡靈體二元論。說神是純靈的,與屬物質的世界完全隔開,所以他們不承認耶穌兼具人性和神性。其中一派(Docetism)宣稱基督只是幻影,是屬靈的、沒有實質身體;另一派(Cerinthianism)說耶穌是受洗時得到屬靈的部份,在釘死時靈質離開,所以被釘死的只是一個人。這套謬論還宣稱既然靈與體分開,所以身體所犯的不道德行為、與靈無關,藉此滿足他們自己的私慾。因此他們縱慾放任,正是使徒們警告信徒的「這等人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也是約翰在壹書 4:2-3 中說的「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

使徒約翰目睹這種錯誤的教導、以知識智慧為名,在教會中煽動根基不穩的基督徒,他積極的以自身經歷耶穌基督的見證,宣稱耶穌就是那創造萬物生命的主,祂就是光、是愛、是真理、是永生。整本書的中心思想,可以用一個大的交叉平行來看:

        A 我們與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就不要犯罪1:2-2:14

                B 不要貪愛世界2:15-17

                        C1  敵基督已經來了2:18-3:10

                        C2  要彼此相愛3:11-24

                        C1’ 如何分辨敵基督4:1-6

                        C2’ 要彼此相愛4:7-21

                B’ 信心勝過世界5:1-5

        A’ 我們因神的兒子有永生之道、就不要犯罪5:6-21


本書以「永生」開始(1:2),也以「永生」結束(5:20),書中反覆出現「住在主裡」、「在主裡面」、「屬神」、「與神相交」、「永遠的生命」等字眼,強調耶穌基督是神的超越性。也藉此鼓勵信徒,因為知道自己有永生的生命與盼望,能夠喜樂充足,不隨從異端犯罪。

書中常以對比的方式,表明黑暗與光明、善與惡、愛與恨、生命與死亡、真理與謊言之間的兩極分別,沒有灰色晦暗不明的地方。人也被分成真正的信徒,和抵擋基督的人。全書共有七個對比——光與黑暗(1:5-2:11),父與世界(2:12-17),基督與敵基督(2:18-28),行義與犯罪(2:29-3:24),真理的靈與謬妄的靈(4:1-6),真愛與假愛(4:7-21),神的兒女與屬世的人(5:1-21)。

約翰雖然對異端有嚴厲的評擊,但是整本書的語氣是積極鼓勵的。他鼓勵信徒「與神相交」,在信仰上堅定扎根,「認識神」是其中一個主要的論題。「認識」帶來遵行誡命的行為與生活方式,而「愛」就是這種聖潔生活的動力(愛在本書中出現 46 次)。約翰重申愛的典範就是神自己,祂是愛的源頭,是在耶穌的死裡向世人彰顯的。我們對於神的愛的回應,就是要愛祂。愛神愛人是信徒信心的表徵,表明了他們是從神生的,也順服於神的誡命。

 

 

本書主題

約翰壹書中有三個重要的主題:

1)基督的神性(道成肉身),先出現在1:1-42:20-25,又在後面4:1-65:1-12中重新強調。

2)相愛的誡命(彼此相愛),在2:7-11預備,然後在3:11-24,和4:7-21 詳述。第一點和第二點以神的兒子為我們捨身彰顯神的愛來連結(2:5-63:164:8-12)。那麼,蒙基督救贖的信徒作為神的兒女當有怎樣的生命呢?就是接下去的第三點。

3)永生的生命(神的兒女),這在1:5-2:2已經論及,在2:28-3:10再次提出,最後在5:13-21總結。

 

基督的神性

相愛的誡命

永生的生命

道成肉身

彼此相愛

神的兒女

1:1-42:20-254:1-65:1-12

2:7-113:11-244:7-21

1:5-2:22:28-3:105:13-21

2:5-63:164:8-12

 

 


書中並有兩個重要的觀念:神是光,神是愛。

神是光

光有照亮陰暗的功能,第一種錯謬在於「自以為相交卻沒有」,仍行在黑暗裡;基督徒雖不完全,卻應遵行誡命,行在光中,過潔淨的生活,作神光明的子女。第二種錯謬在於「自以為無罪」,這是指內心的狀態和對罪的認識。第三種錯謬在於「自以為沒有犯過罪」,既然沒有犯過罪就不需要神的救恩了,那麼神的道就與他們無益了。我們越接近神(相交),內心對罪就越加敏感(認識),知道自己是罪人,越加願意順服(遵照去行),而這一切的根基就在於愛。

接著提出愛的命令的對比──愛弟兄或恨弟兄,愛神或愛世界,這裡用小子的倚靠、父老的生活經驗、和少年人的活力,表示所有信徒都當如此。世界與神的彼此相斥,和罪惡的來源(眼目、肉體、驕傲),需要有聖靈的同在(住在主裡面)來分辨。接著提出神的兒女(對比於魔鬼的兒女)的生命彰顯:坦然無懼、被潔淨更新、遵行神的誡命(律法)、不被誘惑犯罪、行善、彼此相愛,這些表明神在我們裡面,我們在祂裡面。

 

神是愛

第二大段的闡述中心為神的愛,愛是神的本質,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愛的真義和生命的源頭來自十字架。基督徒愛人,是出於神的能力而不是自己。並且愛是一種選擇,因為神先愛我們,愛人使我們愛神的心得以完全。神的兒女遵行愛神愛人的誡命,就勝過這個世界,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勝了這個世界(聖靈、水、血)。勝過世界的兒女,享有神的永生,得以坦然無懼。

本書將信徒得救的確據和盼望表明出來。我們對未來的盼望有把握,是因為這生命的能力運行在我們當中。這生命的標記,就是一個愛神的心,彰顯出神的義(正直潔淨的生活)和愛(彼此相愛),我們也因此確知自己是屬神的兒女。

 

這些主題若以書中所列對比來看,可以分成:

 

作者身份的權柄 與神相交

1:1-4

神是光 光明與黑暗的對比

1:5-2:2

認識神 神與世界、基督與敵基督的對比

2:3-27

在主裡 潔淨

2:28-3:6

見證的生命 行義與犯罪、愛與恨、真理與謬論的對比

3:7-4:6

神是愛 真愛與假愛的對比

4:7-5:12

永生的確據 神的兒女與屬世之人的對比

5:13-21

 

 

亞伯勒(Robert W. Yarbrough)註釋書認為約翰壹書是一本教牧書信,為要重新確定教義、處理道德問題、信徒間的關係、和帶著前瞻盼望的信心。其中所論及的話題包含:

 

主題

開始的話

經文

教義:神是光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

1:1 - 2:6

活出起初的誡命

「親愛的弟兄啊」

2:7 - 17

住在祂裡面,領受永生

「小子們啊」

2:1 8- 3:8

警惕錯誤和謬論

(愛,行為,信靠)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3:9 - 4:6

神是愛

「親愛的弟兄啊」

4:7 - 14

呼召相信神的兒子

「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

4:15 - 5:15

真神和迷惑人者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

5:16 - 21

 

書中三個重要的信念:(1)正確的教義:生命的源頭神是光,(2)生活的見證:順服真理的行為道德、相愛,(3)前瞻的信心:向神完全的心愛神、愛人。真正的信仰根植於教義,付諸於行為,並展現出一個健康喜樂有活潑盼望的生命。

這裡的重點在於約翰為領袖對他所牧養的群眾,顯明他自己和他讀者在信仰生命中前進的方向,呼籲他們意識到神無所不在的偉大、美善、和愛,要他們在永生的盼望中堅守前行,直到主再來的時候。



本書大綱

約翰壹書的結構較其他書信鬆散,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約翰面對異端的謬論,高舉「永生」的真理,和「與神相交」的勉勵。約翰在約翰福音中說他的寫書目的是「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 20:31);而約翰壹書的寫書目的是「使你們與我們相交使你們的喜樂充足」和「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1:3-45:13)。

 

認識基督和永生

永生的源頭

永生的真偽

永生的表現

永生的明證

永生的確認

1:1-4

1:5-2:27

2:28-3:24a

3:24b-5:12

5:13-21

相交的對象

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

相交的生命

行在光中、不貪愛世界、分辨是非、堅守主道

相交的生活

行義

相交的生活—相愛

相交的源頭

信心

相交的結果

永遠的生命、在基督裡面

與神相交的生命

與神相交的生活

在神的光中

在神的愛中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 17:3

 

永生的源頭1:1-4

約翰壹書一開頭沒有書信式的問安,就破題講生命之道。針對當時異端的謬論(耶穌基督只是幻象、和靈體二元的說法),約翰闡明生命之道就是他自己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耶穌基督。約翰在這裡以耶穌最初的跟隨者身份,具體的表明他自身所經歷體驗的道,以此強調他說這話的權威性,並闡明寫這信的目的,是為了信徒因「與神相交」和「與我們相交」而能夠喜樂充足。

這段話裡說明耶穌是成了肉身的道,這裡宣告耶穌是在創世以先的(起初,原有),原與父神同在,有永遠的生命(#2222zóé),被差來顯現生命。約翰在壹書和福音書中,都用當時異端所喜歡誇耀的智慧「道」這個字(#3056 logos,英文翻成 Word),來宣告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生命的道。祂是真理的道,是神彰顯的道(神的話帶有權柄和能力),是使徒親身經歷真實的道,為之作見證的道,也是可傳遞生命的道。

這生命的果效就是「與神相交」(#2842 koinóniafellowship)。人原本因為罪的緣故,與神永遠分隔;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將自己一次獻上就成了永遠的贖罪祭,使人能夠重新與神和好、與神相交;而基督徒之間彼此也有交通。

約翰說明福音的目的,不只是帶人信主,最重要的是與神生命的交流,和信徒之間彼此的相交,為的是使信徒的喜樂充足。生命福樂的來源在於認識耶穌是主,因著祂使我們得以與神相交;而教會的合一(信徒相交),正是這永遠生命的彰顯。約翰在福音書 17:20-23 主耶穌離世前的禱告中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永生的真偽1:5-2:27

約翰以光與黑暗來說明神的聖潔與罪惡的對比、基督與世界的對比。光帶來生命,象徵真理,照明黑暗,約翰在福音書中也不斷以「光」來代表耶穌基督,祂就是那光源的本身。所以屬神的信徒都因著耶穌寶血的救贖,成了光明的兒女。

約翰隨著這個思路,提醒信徒既蒙光照,就不該仍活在舊有罪中的生命裡。也就是說與神相交的生命,應該是「在主裡」的生命顯現。真實生命的表現,首先是不犯罪,因為神是光(聖潔);並且對罪有正確的認識。由於當時的異端宣稱他們知道與神連結的奧秘,提倡靈體二元所以縱慾放任,約翰在書信中對罪和信徒生活有深刻嚴厲的教導。

對罪的正確認識(1:5-2:2)是:認識自己過去陷在罪中、承認自己需要靠神救贖;明白是神的信實、耶穌寶血使我們潔淨;既然得救、就要遠離黑暗(在光明中行)、不持續活在罪中;若偶爾被過犯所勝、信靠耶穌作我們的中保、能夠幫助我們勝過罪惡。

約翰接著指出一個認識(ginóskó)神的人應有的特色,就是遵行神的誡命。這裡所說的認識,不是只是知識上的知道,而是親身的經歷。也就是說,一個經歷過神恩典的人,必然的回應就是遵行順服神的命令,因為這是出於對神的愛的表現。因此作者再次強調,如果人宣稱自己在主裡(與神有分),那麼就該照著主所吩咐的去行。

當時異端強調對知識的追求,不重視愛。這裡提到舊命令就是所聽見的道,也就是愛(神愛世人;最大的誡命是愛神;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約翰這裡說他給讀者新命令,就是行真理。而如前面所述,行道的動機也是愛,所以新命令還是愛。約翰在這裡加了一句「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就是說主耶穌降世為人,彰顯了愛的完全,祂為我們設下了愛人如己的榜樣,所以約翰在後面第四章的地方,重覆闡述這個中心思想。他接著提到愛弟兄,以愛與恨的對比,來闡述屬光明的與屬黑暗的對比,以此驗證基督徒生命的真偽。

約翰又用了另一個對比,就是父神與世界的對比,警戒信徒不要貪愛世界。這裡約翰用潔淨、成長、認識、得勝,勉勵各個年層的信徒要剛強堅信,耶穌基督已經勝了惡者 (#4190 ponérosevil one,指撒旦)。在約翰福音中,主耶穌也說這世界在祂裡面毫無所有(約 14:30),又說祂已經勝了世界(16:33)。約翰提醒信徒,世界與神是敵對的,若愛世界就失去愛神的心了。

什麼是屬世的特徵?肉體的情慾(flesh),眼目的情慾(eyes),今生的驕傲(pride),這些正是始祖犯罪的因素(創 3:6 ),「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desire of the flesh),「也悅人的眼目」(desire of the eyes),「能使人有智慧」(boasting of the life)。約翰說這些都不是從神來的,乃是從撒旦那裡來的詭計,所以他接著說敵基督。他也提醒讀者,這世界上的事都要過去,屬世的生命與事物是短暫虛空的,惟有遵行神的話(愛神、與神相交)的結果是永生。

約翰對敵基督作了一個簡單的結論「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這裡用複數,表示凡不認耶穌為基督的,都是敵基督們(antichristos)。當時有許多抵擋神的人,看來像是屬神的(從我們中間出去),可是實質上卻是不是真的信徒。

約翰在此闡述真假生命的驗證,就是「住在子裡面,也住在父裡面」,也就是說真正的信徒與神有生命的連結,所以有永生的應許。虛假抵擋神的人,不認耶穌為神的兒子,自然無分於永生。聖靈的同在(「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也是信徒的另一個印記。住在主裡面的人,就有聖靈引導教訓,有智慧分辨是非真假,不會輕易受異端錯謬引誘。約翰提醒讀者要相信聖靈的真實,並且順服聖靈的引領。

所以真實的屬神生命是:不犯罪,遵主命,愛弟兄,不棧戀世界,住在主裡,順從聖靈。

 

永生的表現2:28-3:24a

在這段經文中,有許多重覆的「行義」與「不義」的比較,再次講到「愛心」,也提到「行為」。當時異端以追求知識為藉口,在道德生活行為上放任縱慾。所以約翰強調在主裡的人,必在生命裡彰顯神的公義。信徒行義的原因是:1. 因為我們所信的神是公義的,2. 作神的兒女、為祂所生,就該像祂, 3. 我們行義才可坦然見主。

約翰繼續鼓勵信徒要潔淨、不犯罪,因為: 1. 有將來得見神的指望, 2. 犯罪的人不認識神, 3. 犯罪的人不能稱義, 4. 犯罪的人屬魔鬼。所以約翰嚴厲的強調基督徒生活行義的重要性,不行義的不屬神。

彼此相愛是主耶穌所賜的誡命,所以若不愛弟兄的人,就是不遵行神的誡命,那麼也是不屬神的。而這種愛心,不只是表面上的,是有真實的行為的。約翰說嫉妒、怒恨都是不愛弟兄的表現,是出於罪惡的轄制。愛弟兄是因為我們自己的生命已經被神的愛所拯救(出死入生),那麼我們就應該學習耶穌捨命的愛的榜樣,以神的愛來愛他人。

相愛的結果就是實踐真理的真實,使我們有屬神生命的確據(在神面前安穩),向神可以坦然,因遵行神的旨意、所祈求的也合神心意。這裡有一個交叉平行:

        A  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3:19a

                B  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3:19b

                        C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3:20a

                                D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3:20b

                        C’ 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3:21a

                B’ 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3:21b

        A’ 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3:22

約翰總結說,神的命令就是: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遵行基督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的命令的果效就是,我們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就是與神生命的交流,也就是約翰壹書中的主題──與神相交。

 

永生的明證3:24b-5:12

與神相交的証明,就是有聖靈的同在。約翰在此告訴信徒如何分辨靈的真偽。真理的靈是認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是出於神的。反之,不認耶穌是神的,就是出於惡者,是悖逆神的敵基督、是謬妄的靈、是屬世的、是不聽從真理的。

約翰又回頭講相愛,因為相愛是信仰在行為上和對真理的認識上的實踐。他先講到愛的源頭是神,因為神就是愛,也就是說愛是神的屬性。約翰提醒信徒,不是我們愛神,是神先愛我們。我們原先陷在罪中,其實是沒有能力去愛的。神先主動愛世人,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使他們得救贖,這便是約翰在福音書 3:16 所說的,保羅在羅馬書 5:8 也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可見愛是一種選擇,是一種行動。

這段經文中,讓我們看到神愛的本質:是沒有條件的(不是因為我們可愛),是主動的(神先愛我們),是憐憫的(我們原在罪中),是付上重價的(兒子作挽回祭)。在我們認識了基督捨己的愛之後,我們就當彼此相愛,因為這是我們對神認識的見證。彼此相愛使人從我們身上看到神,主耶穌也交代門徒「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4-35

信徒間彼此相愛,不只是見證神4:12),也使我們愛神的心得以完全4:13)。因為遵行神的誡命,就是愛神的表現。而且彼此相愛,使我們能持續住在主裡面4:13-16)。因為既然神的屬性是愛,那麼信徒相愛,正是屬靈生命有神同在的表現;這樣信徒的生命在愛中持續成長成熟,得以完全。而這個屬靈生命的完全,是我們信仰的確據,使我們在神審判的日子站立得穩,坦然無懼。因為我們是屬神的兒女,在神的愛中、蒙恩稱義、罪得赦免,自然沒有懼怕。

循著前面的思路,約翰再次宣稱神先愛我們,所以我們要相愛。不愛弟兄的人,就表明對神的愛並不完全。因為愛神就要遵行神的誡命,就是彼此相愛。約翰接著說這個誡命是可以做到的,因為我們已經因著信心得以與神相交,那麼神是愛的屬性,就會藉著聖靈住在我們當中來幫助我們遵行神的旨意。

由於當時異端邪說的盛行,約翰講到信心,就特別強調這個信心,是建立在耶穌基督之上的。信徒對基督的身份要有正確的認知。信徒的信心,就是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真理的聖靈所見證的。信徒要明白神所賜的永生的明證,是在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裡的。「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永生,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永生。」

 

永生的確認5:13-21

最後這段經文中,約翰用了很多「知道」的字眼。他語重心長的寫這封書信,告訴信徒在異端邪說的衝擊之下,要明白何為永生,而且「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翰寫福音書,是要世人信耶穌為基督;約翰寫此書信,是要信徒知道他們有永生,鼓勵他們在真道上持守。約翰的目的是造就讀者對神的認識,幫助他們辨別真偽,教導他們與神相交的生命應有的品格(行義,相愛),勉勵他們堅守主內的信心,使他們能夠成全完備,在神面前坦然無懼。

約翰在信尾交待:要知道自己有永生,要知道若與神同步、祈求必得應允,要為軟弱的人代求,要保守自己不隨從惡者犯罪,要知道自己屬神,要知道耶穌的真實、祂就是真神、就是永生。

 

 

結論

約翰在書信最後再次提醒讀者,要自守、遠離偶像。偶像是指任何取代了真正信仰的東西,當代的人追求智慧,不看重耶穌,想在知識上尋找永生之道,或者用來當放縱私慾的藉口。所以約翰在信中不斷的反覆申明:耶穌基督就是永生,勸勉信徒要看清楚,不要想用別的東西代替。

約翰把信徒帶回真理的開端——生命之道從耶穌基督而來。因為祂是神的兒子,被差來世上完成救贖。約翰要信徒明白,不管外面眾說紛紜,要確知他們是屬神的兒女,已經有與神相交的生命。因此就要持續在主裡面,在生活中彰顯出屬神的樣式:不犯罪,彼此相愛。

約翰壹書闡述一個與神相交的基督徒生活。我們相交的對象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我們相交的表現是行在光中、不愛世界、分辨善惡、堅守主道。我們相交的生活是行義聖潔、見證神是愛。我們與神相交的來源,就是我們的信心,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而我們與神相交的結果,就是永生的確據。這個永生不是在未來才發生的,而是因著信耶穌的名,得以與神永恆的生命相連。

約翰鼓勵信徒生活上的實踐,勉勵他們使「永生」從理念認知的層次,變成真實信仰的確據。正如彼得在後書中勉勵信徒,「有了信心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務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 1:5-11

基督徒與神相交的生命,不能只停留在理性的認知上。若是明白神的大愛,就當遵行祂的旨意,活出屬神生命的見證,在行事為人上顯出與神相交的軌跡。約翰壹書中強烈的對比,迫使我們不得不深思──我們屬神兒女的身分(identity),我們與神相交的關係(intimacy),我們生活彰顯的實質(integrity),和我們對他人的影響(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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