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月更新)
西番雅與同代的耶利米、那鴻、哈巴谷一樣,肯定神必然刑罰以色列與列國的罪。西番雅書以清楚的細節,解釋了過去那鴻書、哈巴谷書、和先前先知預言已經表達的那些思想概念,這種危機神學,用意在於推動百姓悔改。雖然神公義的忿怒仍是重要的主題,但是神審判的主要目的不在於懲罰而是救贖。本書側重的要點,帶出餘民回歸的盼望和遠景。
作者和歷史背景
西番雅 Zephaniah,名字希伯來文 ṣəp̄anyāh 原意是「神隱藏」或「神保守」的意思。 西番雅是唯一詳盡家譜的先知,自稱是猶大王希西家的元孫(希西家—亞瑪利雅—基大利—古示—西番雅 ),所以他是皇室的成員。
希西家是南國猶大史上最好的王,他在位時謹守神的誡命,廢去當時在民間流行的偶像邱壇,列王記下記載「他倚靠耶和華神,在他前後的猶大列王中沒有一個及他的」(王下 18:5),又得神的恩典延壽十五年(王下 20:6),結果他的兒子瑪拿西是猶大史上最壞的王。瑪拿西登基時十二歲,在位五十五年(687-642BC)。瑪拿西在位時重建那些被毀的邱壇,又為巴力築壇,在殿內立亞舍拉像、拜偶像、交鬼焚子、行各樣邪術。瑪拿西陷猶大於罪中,行惡比其他被滅的列國更甚(王下 21:9,代下 33:10)。歷代志下記載瑪拿西後來悔改(代下 33:11-19),神憐憫他使他不被亞述人擄走;可是他的兒子亞捫繼位,又行神看為惡的事,只在位兩年,就被臣僕所殺,立亞捫的兒子約西亞為王。
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八歲,在位三十一年(640-609BC)。他十六歲就顯出對神的敬畏與追求(代下 34:3),到二十歲的時候(628BC)施行宗教靈性改革,除掉所有的偶像邱壇,且修復聖殿,遵行律法書(參看 王下 22-23 章)。可是宗教改革並不是屬靈的復興,百姓已經陷在罪中太深,神的懲罰在所難免(參:王下 22:16-20,代下 34:22-28),「這禍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 又因他流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決不肯赦免」(王下 24:3-4),所以在約西亞後的二十年,猶大亡於巴比倫(587 BC)。
西番雅的事奉,就是在約西亞坐王的時候(1:1),應該是在約西亞早期的時候,所以成書時間大概在 635-625BC,地點應是在耶路撒冷(1:4)。西番雅隊當時社會的敗壞瞭如指掌,指控歷歷,他的呼籲很可能是促成約西亞靈性改革的主因。與西番雅差不多同期的先知有耶利米、哈巴谷、那鴻。先知的信息也都是宣告神的懲罰將至,勸誡百姓悔改,並應許未來的拯救。
本書特色
西番雅書中有兩處是詩體(2:4-15,3:1-13),其他是敘述性的散文。貫穿全書的主題是「耶和華的日子」。「耶和華的日子」,「到那日」,「那時」反覆出現。先知對於「那日」可以分成兩個階段:一個是猶大國亡國的時候,另一個是末世的時候,先知彷彿在群山連綿中看到兩個高峰。但以理的異象也是如此,有些是快要發生的事,有些是遠處末世時的景象。在神忿怒降災的黑暗中,有一線曙光,讓我們看到神公義的同時也帶著慈愛。西番雅書把「耶和華的日子」的雙重性質表達出來,這是審判和懲罰的日子,也是福澤和盼望的日子。神自古以來的心意在本書最後一節彰顯,「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正如啓示錄裡新天新地的景象,敬畏神的子民與神同住,神的帳幕在人間。
分段
西番雅書可以分成兩大段——
耶和華的日子
|
||
耶和華降災審判的日子
是忿怒的日子
是急難困苦的日子
是荒廢淒涼的日子
是黑暗幽冥的日子
是吹角吶喊的日子
是興起擄掠的日子
|
審判全地
從地上除滅萬類
將人從地上剪除
|
1:2-3
|
審判猶大
將去除猶大地的偶像邪術
將以猶大為祭物被滅絕
審判臨近甚快,忿怒的火燒遍全地
當及時悔改尋求神免遭災難 盼望:謙卑人遵守典章、公義彰顯
|
1:4-2:3
|
|
審判附近外邦
非利士被滅
回歸的子民將得地為業
摩押亞捫永遠荒蕪
埃及(古實)被刀殺
亞述(尼尼微)必滅
|
2:4-15
|
|
審判耶路撒冷
悖逆污穢欺壓
不聽訓誨,不倚靠神
王室、先知、祭司同流合污
不義,不知羞恥
一切事上敗壞自己
城邑毀滅,無人居住 盼望:聖潔的民求告神
|
3:1-7
|
|
審判列國列邦
神的烈怒傾倒其上
燒滅全地
|
3:8
|
|
耶和華保守救贖的日子
是不須羞愧的日子
是吃喝躺臥的日子
是歡喜快樂的日子
是不怕災禍的日子
是被引領得歸的日子
|
生命的改變
清潔的言語敬拜
專心的事奉
誠心的獻祭
不作罪孽,不說謊言
|
3:9-13
|
安危的改變
除去刑罰
趕出仇敵
不怕災禍
|
3:14-17
|
|
身份的改變
得稱讚有名聲
被神引領回歸
|
3:19-20
|
一。耶和華降災審判的日子
西番雅一開頭就宣告一場全面毀滅性的懲罰。先知表列的次序與原本創造的先後剛好相反,整個受造界都受到人墮落敗壞的影響(人被提及兩次),將要承受神的審判和毀滅。猶大(及耶路撒冷)被特別指出來,因為他們原本是神聖約的百姓,應該肩負被揀選、分別為聖的責任。然而選民背道的宗教混合主義(1:4-5)、社會的欺詐不公(1:8-9)、對耶和華的冷漠(1:12),他們的驕傲和拜偶像是神將伸手攻擊的原因,他們失去了蒙恩的地位,將如同外邦列國一樣地被審判。
以色列人不可倚靠混合主義的宗教,也不可仰賴財富和勢力,他們應當尋求三件事情來免於災禍:第一就是尋求耶和華,那與他們立約、被他們厭棄的神。第二是尋求公義,按照神所頒佈的典章,過正直的生活。第三是尋求捨己謙卑的態度。
西番雅書中宣告神對猶大和列邦的刑罰的預言,都在歷史中一一實現。在西番雅 2:4 提到的非利士幾個大城(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在約西亞作王後期被西古提人劫掠。西古提人(又稱斯基泰人,Scythian)是原居住在蘇俄南部的遊牧民族,擅長騎術,野蠻兇殘;也就是耶利米書 1:13 說的「我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耶和華對我說。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620 BC 左右西古提南下侵入非利士地,搶奪殺害,直到埃及,結果埃及求和。後與巴比倫,瑪代聯手攻打尼尼微。西古提人後來以販賣奴隸出名,所以保羅在歌羅西書 3:11 說「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這裡的「西古提人」是指社會地位卑賤的人。巴比倫與聯軍在 612 BC 攻陷尼尼微之後(番 2:13-14),盡取亞述屬地。自 605 BC 開始三次入侵耶路撒冷(代下 36:6,王下 24:1),於 587 BC 攻陷耶城,猶大國亡。巴比倫又於 582 BC 進攻並且擄掠原為亞述附庸國的摩押、亞捫、以東等地。(番 2:9-1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曾於 572、568 BC,兩次攻打埃及,也就是西番雅書 2:12 的古實。
西番雅的聽眾會同意那些異教鄰邦(以色列人的仇敵)受到懲罰,然而先知把審判信息的中心,再次轉回到以色列人的身上。耶路撒冷本是神立約之國的首都,要在列國中作聖潔忠信的典範,然而百姓悖逆、不領受訓誨、不公不義、全然敗壞,他們的行徑比列邦更差。但是有一群人將從毀壞中浮現,那些遵守耶和華律例典章、公義謙卑的人,將要成為蒙福的餘民,而這個餘民的身分延伸到其他土地的百姓(2:11)。神因普世的罪而消滅了列國,又把萬邦都納入餘民之內。
二。耶和華保守救贖的日子
審判的目的在於處置那些不信或把神的忍耐當成犯罪藉口的人,同時也意在創造一群委身耶和華的人。先知說神的忿怒將「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來求告祂,「同心合意」地事奉祂,並使敬拜者從分散的各地聚集(參:賽11:11-16,60:1-9,66:18)。這是一群從萬國中被招聚的新子民(賽62:2),他們的生命、安危、和身分都被改變。他們聖潔謙卑,有神的同在,勇敢無懼。他們因被拯救而歡欣喜樂,原先被鄙視的得稱讚,復興他們得享榮耀。
西番雅書以耶和華的名開卷,也以耶和華的名結束,在警告審判將至的信息中,帶著拯救得福的榮耀盼望。神的旨意是賜福而非咒詛,是醫治而非殺害。關係的修復、靈命的復興、榮耀的得享,是刑罰和毀壞之後的目標。
結論:神的日子
西番雅書帶出主題「神的日子」,讓我們看到神公義的日子,審判抵擋神的人;相對於神慈愛的日子,保守敬畏神的人。摩西在申命記中對以色列人呼籲「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30:19)正是神長久以來,藉著先知向我們的呼求。
以賽亞書 61:1-2 對耶穌基督的預表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神的日子,對驕傲抵擋的人,是報仇審判的日子;對於謙卑敬虔的人,是安慰拯救的日子。保羅在羅馬書 2:3-4 提醒我們「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嗎?」
本書提及尋求神、尋求公義、尋求謙卑的人,可以在那日得到庇護(2:3);而那些不聽從、不領受、不倚靠、不親近神的人將面臨神忿怒的災禍(3:2)。主耶穌登山寶訓中的八福,以頭尾的「天國是他們的」來描述天國子民的特質。這些自知缺乏、謙卑、尋求神的人,他們聽從、領受、倚靠、親近神,因此他們生命所彰顯出來的,就是屬天的特性:聖潔、憐恤、和睦、堅信。
施洗約翰呼喊「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主耶穌在啟示錄中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啟 3:19-20)在耶和華的日子,我們是求山岩倒在我們身上,躲避神的面目;還是我們歡喜快樂,與神同住,得見祂的榮光?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