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5, 2012

路得記概論

(2020年七月更新)



路得 Ruth 是士師時代的人物。根據士師記,我們知道這三百多年中,以色列人不斷在信仰上墮落,多次被鄰邦異族奴役,又有內戰。雖然神興起十位士師治理他們,但這段歷史是敗壞混亂的。聖經也很明確地指出,那時代以色列人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路得記只有四章,它記載以色列士師時代中一個小家庭的事。然而這個小家庭,卻影響了整個以色列的歷史,甚至也影響了全人類的歷史。路得記是士師黑暗時代中的亮光,是絕望時代中的希望。路得記介於士師記與撒母耳記之間,是以色列人從士師黑暗的時代,進入大衛王國光明的轉折。路得記結尾的族譜,從猶大的兒子法勒斯到大衛的世系,之後也在馬太福音中成為主耶穌基督家譜紀錄中的一部分(1:5-6

 

路得記被納入猶太人正典聖經中的聖卷(律法書,先知書,聖卷)。書集中的路得記、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耶利米哀歌,是他們在節期中必誦讀的經卷。逾越節讀雅歌;五旬節讀路得記;埃波月禁食日讀耶利米哀歌;住棚節讀傳道書;普珥節讀以斯帖記。這本溫馨的書記載了信實的神如何介入人的日常生活,來成就祂的旨意和作為。

 

 

 

作者與寫作時間

一般認為路得記是撒母耳寫的。因為作者必定是一位文學大師,並有身分地位接觸到大衛家族的紀錄。寫作之時士師時代已經過去, 而家譜只寫到大衛,所以應該是在大衛時期成書。也有學者認為是所羅門統治時期寫的,或甚至是以色列人在被擄之後才寫的。

 

 

 

本書主題

路得記看似沒有什麼明顯的神學主題,然而整個故事的偉大作者——神的聖手——掌管人生活的各樣細節,支配並主導它的進程,成就祂奇妙的作為和旨意。神的眷顧解決了人的三個普通需要:食物、婚姻、兒女。神的救贖行動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保護以利米勒家的存活(拾穗),然後是路得和波阿斯結合,使得以利米勒家有後代。神藉著賜給後裔來施恩拯救以色列人,帶出大衛的血脈,並賦予這個家族重要的歷史使命。作者將族長的時期(法勒斯,參:創38:29)和大衛的王朝(4:18-22)建立起歷史和神學上的連續性,在神執行的神聖救贖計劃上彰顯神的信實。

 

路得記充滿了愛的溫馨,有父母對兒女的愛、婆媳的愛、主僕的愛、男女的愛,並神對人的愛。按申命記23:3摩押人是永不能進耶和華的會;然而神的恩典與慈愛在路得記裡向我們彰顯,將外邦人納入祂的聖約中。路得以一個外邦摩押女子,因信靠神得蒙祝福,進入神的豐富與恩典。她和約書亞記中的迦南婦女喇合前後呼應,喇合正是娶路得為妻之波阿斯的母親。神藉著兩個外邦女子,帶出給萬民的恩典與救贖,祂的作為真是奇妙。其實外邦人進入以色列的社會,神的救恩遍及萬族,本來就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的一部分(創12:3保羅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2:21神的救贖計劃是萬民,即使在舊約時代,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可被揀選,並得以在主裡合而為一。

 

本書有一個重要的字是「贖」(redeem,原意是作為親人 act as kinsman)。書中提到由有血統關係至近的親屬贖回,正是預表猶大的後裔主耶穌基督要救贖世人。 波阿斯的買贖,是為了恢復以利米勒的產業;正如耶穌付上十字架的代價,是為了買贖我們,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使我們得以與神的產業有分。

 

書中另一個重要的字是 hesed1:82:203:10)。這個字希伯來文的涵義很廣,有時被譯成慈愛、憐恤、施恩、蒙恩、恩慈(love, mercy, favor, kindness…),有時被譯成信實、忠誠(faithfulness, loyalty),是神向摩西自顯的重要屬性(出34:6-7)。這是一個施恩和蒙恩關係中的愛,施恩者因著慈愛憐恤而給予恩惠,蒙恩者以忠誠和敬虔回應,就像詩篇第一篇所描述的。路得以一個外邦摩押女子的身份,本來是在恩典之外的(23:3),就如同我們有罪的本相,原是與神隔絕的。然而路得因著信決志跟隨神,專心工作、生活聖潔事奉神,然後又全心仰望、將自己的未來交托給神,至終蒙神祝福得著神國的產業。

 


本書大綱


1. 路得決心跟隨神

作者以「士師秉政」的時候帶出了故事的背景,那是一個百姓不敬畏神的世代。作者又提到素有穀倉之稱的伯利恆,遭遇了大饑荒。這種悲劇的開場,隱藏著神將為祂的百姓有何作為和計劃,提醒讀者仔細觀察延續的發展。

 

以色列人以利米勒(意:神是王)一家,包括妻子拿俄米(意:甜美),和兩個兒子瑪倫、基連,從伯利恆逃難到摩押。以色列人到他們的歷代宿敵——摩押地定居,並娶了當地的女子為妻,融入那個社會。這裡暗藏著屬靈的嘲諷,這些人離開神的應許地,跑去遠離神的國家尋求庇護。這一章中的一線希望曙光在於神的名,「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

 

作者用精簡的筆調陳述過了十年以後,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先後死去,剩下三個寡婦。拿俄米聽見主眷顧祂自己的百姓,打算回老家伯利恆去。這裡也有一個屬靈的嘲諷,若是神沒有介入,他們返鄉的可能性就更加渺茫。在拿俄米的埋怨厄運的背後,仍然隱現她對耶和華的信心,她決定返鄉尋求神的眷顧。在失去丈夫兒子之後,拿俄米鼓勵兩個媳婦回娘家去另謀生路。結果俄珥巴走了,路得卻不願回去。

 

路得決定不回本族本家,選擇跟隨信奉以色列的神。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1:16-17)這裡顯出一種冒險的信心,她毅然離開自己的父母族人(安逸的環境),要成為以色列神的子民(未知的領域)。路得這個外邦女子對耶和華的宣告和拿俄米的埋怨,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路得為進入神的國,願意放棄她一切所有的保障。(參:太10:37,腓3:8

 

拿俄米的悲歎反映以色列人的光景。迦南原是應許的流奶與蜜的豐盛之地,然而以色列人悖逆離棄了神,神便任憑異族外邦來壓制他們,甚至土地都不再生產而有飢荒。神藉著拿俄米的回轉、路得的信心,彰顯祂管教下的憐憫與慈愛。本章結尾的時候提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收割時節,和拿俄米離鄉的飢荒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所有我們看來的逆境(1:20-21),都是神描繪美麗圖畫的筆觸。我們當時看不到整個圖畫,然而神一直在作工,「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並且神關心每一個卑微的人,介入他們的生活,神的作為與人的活動密切相連,仁慈的神喜愛對祂的百姓賜下恩典。掌管宇宙萬物的主宰,是公義、憐恤、慈愛的神,作者帶領讀者走過飢荒和死亡,進入豐盛和希望。在小市民生活的掙扎中,描繪偉大造物主的屬性,瞥見神的作為、供應、和引導。

 

 

 

2. 路得盡心工作

作者在第二章一開頭就引進了另一個關鍵人物波阿斯(意:快而有力),他是拿俄米丈夫的遠親,並說他是個大財主。這裡帶出富有的波阿斯和貧窮脆弱的路得之間的落差,他們將要因著神的介入,在收割的季節相識。在第節中的「恰巧」,瞥見神在背後引領的手。在神的權柄下,沒有偶然或機遇,萬有都在祂的掌管中。

 

路得主動的找工作,她抓住收割大麥的機會,到田裡去拾取麥穗來照顧婆婆。這是以色列中窮人、寄居者、孤兒寡婦的權利(參:19:9-1023:22,申 24:19-21),是憐憫的神所設立的社會公義制度。儘管如此,狠心的地主和工人也可能會驅逐或以羞辱來阻撓拾穗者(參:2:2)。我們也可以從本章中四次提到波阿斯要保護路得免受欺凌看出端倪(2:8151622)。

 

 路得的勤奮是有目共睹的,連波阿斯的僕人都說「他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波阿斯對路得的名聲和德行早有所聞(2:113:11),因此對她有深刻的印象,給她許多安慰和鼓勵。除了吩咐田間的僕人善待她以外,自己也把大量的麥子送給她。在這一段中路得和波阿斯各自擁有不同特色的形象浮現。波阿斯是耶穌的預表,祂要將救恩賜給求靠祂名的人。「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2:12)在此顯示耶和華才是真正的金主,祂將因著信實守約而自己清償路得(拿俄米)的債務。而路得的「俯伏在地叩拜」,顯出受恩者的感謝與尊敬。這是關鍵字hesed一體的兩面:神慈愛的施恩與人敬崇的回應

 

作者藉著不同人物,來描繪本書的真正主角:神。拿俄米所宣告的神,是掌管宇宙的「全能主者」(1:20-21);而波阿斯所宣告的神,是眷顧百姓的守約者(2:12)。神將局外人納入自己的家中,祂的慈愛遠超法律或道德,祂庇護卑微受迫的人,祂給我們的供應是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到。這也在拿俄米的宣告中顯明,「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2:20)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12-13節中說,「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之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我們在此看到人蒙救贖的景象:從被拒到接納,從外人到家人,從無有到豐盛,從愁苦到喜樂。

 

 

 

3. 路得全心聽從

路得記第一章「以正是動手收割大麥」為帶著盼望的結尾,第二章結尾報導的是收割季的結束,其中大概是週的時間。路得在這段期間經歷了神的賞賜和供應,她也以順服的行為回應這個恩典。在第二章中提到波阿斯是拿俄米「至近的親屬」(原文 gaal, 亦即 kinsman redeemer),這是一個以色列家族法中的術語。它所描述的是按法律和習俗,對親族負有某些責任的近親。其中包含1. 近親藉由將土地的所有權歸還給原持有者來維持親屬的產業無損(利25:25-3048-49,耶32:6-15),2. 或出資贖回因窮困而賣身為奴的親屬(利25:47-55),3. 有責任為親屬報仇追緝兇手(民35:1219-27),4. 接受親屬曾被人虧欠的賠償(民5:8),5. 在法律訴訟中幫助親屬得到公義的判決(參:伯19:25)。

 

拿俄米知道以色列傳統為其保留後代的律法,所以開始為路得的幸福盤算。她教導路得用機會去催促波阿斯,請他依親族之法為路得的未來採取合宜的行動。路得全然照著婆婆的指示去做,大膽地製造獨處的環境向波阿斯求婚。這裡有一個意味深遠的神學重點,基督徒不是消極的坐在那裡等神的預備,而是主動把握機會參與神的作為。拿俄米的作為同時構成了神的作為,她的計劃是出於神的法規,等待另一個敬畏神的人的回應——「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

 

波阿斯和路得的對話是本章的高潮,路得回答波阿斯的問題「你是誰」,並沒有以卑微的僕人自居,而是平輩間的你我,表明自己是他的親屬,能夠合法地進入婚姻身分。路得要求波阿斯用衣襟遮蓋她(近東風俗,代表新郎保護新娘),藉以實現波阿斯在第二章21節中說的,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得賞賜,表示他們的婚姻是耶和華保護路得的方法。

 

波阿斯說「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表示路得沒有依自己的喜好選擇跟從年輕人,她聽從拿俄米的建議,是信心的完全順服。她甚至不只是要找個丈夫,而是要求優先履行近親延續後代的責任。這樣無私的委身和品格,使得波阿斯稱讚她配得神的賜福。波阿斯稱路得為「賢德的女子」,這個字出現在智慧書箴言31章才德的婦人中。這種令人稱讚的品格包含:可靠、勤奮、精明、慷慨、效率、輔助、良善、智慧等,就是聖靈果子的彰顯,也就是說是一位敬畏神、謹守神話語、遵行神誡命的女子。

 

波阿斯並沒有當場用衣襟遮蓋路得(訂婚),因為還有另一位近親比他更有資格贖回路得。但是波阿斯保證他必會以合宜的手段處理這件事情,並且他為路得設想,使她能夠平安的回家,不會受到名譽的損傷。三章最後波阿斯給路得許多大麥,一方面幫掩飾她外出的目的;另一方面屬靈的意義是回應拿俄米在第一章的埋怨——「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現在得到是滿滿的福分,並象徵日後許多的後裔。

 

 

4. 路得滿心喜樂

波阿斯依法處理拿俄米的產權、遺孀延續後代的事宜,於是他在城門召集了相關人士(那一位近親和十位長老)。他尊重另一至近親屬的權利,這人的名字聖經沒提,他比波阿斯更屬近親。那位更近的親屬因贖回產業的條件與自己的產業有礙(不划算,因為他還得奉養拿俄米並讓路得的後裔分家產),就放棄贖回的權利,以脫下的鞋子為證。腳和鞋在舊約聖經裡象徵力量和主權,例如摩西(出3:5)必須脫鞋承認神的主權。波阿斯精準地進行整個法律程序,使各樣細節明確、證據確鑿、眾人見證,完成法律的約束力和所有權的轉讓。

 

透過波阿斯近親代贖的方式,路得終於完全地成為聖約族群——以色列人。城門那裡的長老和民眾為波阿斯和路得作見證和祝福,便是這新身分的確據。路得記立下一塊神學基石,是因信稱義的典範。書中的人物都各有屬靈的含義,波阿斯代表基督的救恩(救贖者),拿俄米代表聖靈的引領(回到耶和華的面前),路得則是因信稱義的信徒(被贖回得新身分)。路得與波阿斯的結合,就像基督與教會一樣。耶穌基督擺上自己,將我們贖回成為祂的新婦。( 3:29 5:32 19:7

 

路得從波阿斯生子俄備得(意:服事的人),成了大衛的祖母。路得不再是一名摩押女子、外邦人,而是以色列人、妻子、王族之母。結果拿俄米的生命由愁苦轉回甜美,得了後裔。作者在此將耶和華神放在舞台的中央——「耶和華使她懷孕」。整個故事完美地走了一圈,所有的禱告都蒙應允,神親自將兩位失意窮困的寡婦贖回,上尖下搖地傾倒福分在她們身上。作者最後的結論「讚美上主!祂沒有撇下你」彰顯神的信實和看顧,將百姓從混亂的士師時代,帶入榮耀君王大衛的國度之中。

 

本書最後三節的家譜,讓讀者看到神在人歷史中的介入和掌管。大衛那個榮耀的王朝預表耶穌基督那永遠堅立的國度。而小市民的堅信和忠誠,成為了神偉大計劃中的一部分。整本書從第一章的匱乏與絕望,到最後的豐盛與榮耀,故事頌揚人的忠誠是配得耶和華施恩賜福的。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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