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月更新)
路得 Ruth 是士師時代的人物。根據士師記,我們知道這三百多年中,以色列人不斷在信仰上墮落,多次被鄰邦異族奴役,又有內戰。雖然神興起十二位士師治理他們,但這段歷史是敗壞混亂的。聖經也很明確地指出,那時代「以色列人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路得記只有四章,它記載以色列士師時代中一個小家庭的事。然而這個小家庭,卻影響了整個以色列的歷史,甚至也影響了全人類的歷史。路得記是士師黑暗時代中的亮光,是絕望時代中的希望。路得記介於士師記與撒母耳記之間,是以色列人從士師黑暗的時代,進入大衛王國光明的轉折。路得記結尾的族譜,從猶大的兒子法勒斯到大衛的世系,之後也在馬太福音中成為主耶穌基督家譜紀錄中的一部分(太1:5-6)。
路得記被納入猶太人正典聖經中的聖卷(律法書,先知書,聖卷)。書集中的路得記、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耶利米哀歌,是他們在節期中必誦讀的經卷。逾越節讀雅歌;五旬節讀路得記;埃波月禁食日讀耶利米哀歌;住棚節讀傳道書;普珥節讀以斯帖記。這本溫馨的書記載了信實的神如何介入人的日常生活,來成就祂的旨意和作為。
作者與寫作時間
一般認為路得記是撒母耳寫的。因為作者必定是一位文學大師,並有身分地位接觸到大衛家族的紀錄。寫作之時士師時代已經過去, 而家譜只寫到大衛,所以應該是在大衛時期成書。也有學者認為是所羅門統治時期寫的,或甚至是以色列人在被擄之後才寫的。
本書主題
路得記看似沒有什麼明顯的神學主題,然而整個故事的偉大作者——神的聖手——掌管人生活的各樣細節,支配並主導它的進程,成就祂奇妙的作為和旨意。神的眷顧解決了人的三個普通需要:食物、婚姻、兒女。神的救贖行動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保護以利米勒家的存活(拾穗),然後是路得和波阿斯結合,使得以利米勒家有後代。神藉著賜給後裔來施恩拯救以色列人,帶出大衛的血脈,並賦予這個家族重要的歷史使命。作者將族長的時期(法勒斯,參:創38:29)和大衛的王朝(4:18-22)建立起歷史和神學上的連續性,在神執行的神聖救贖計劃上彰顯神的信實。
路得記充滿了愛的溫馨,有父母對兒女的愛、婆媳的愛、主僕的愛、男女的愛,並有神對人的愛。按申命記23:3,摩押人是永不能進耶和華的會;然而神的恩典與慈愛在路得記裡向我們彰顯,將外邦人納入祂的聖約中。路得以一個外邦摩押女子,因信靠神得蒙祝福,進入神的豐富與恩典。她和約書亞記中的迦南婦女喇合前後呼應,喇合正是娶路得為妻之波阿斯的母親。神藉著兩個外邦女子,帶出給萬民的恩典與救贖,祂的作為真是奇妙。其實外邦人進入以色列的社會,神的救恩遍及萬族,本來就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的一部分(創12:3)保羅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神的救贖計劃是萬民,即使在舊約時代,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可被揀選,並得以在主裡合而為一。
本書有一個重要的字是「贖」(redeem,原意是作為親人 act as kinsman)。書中提到由有血統關係至近的親屬贖回,正是預表猶大的後裔主耶穌基督要救贖世人。 波阿斯的買贖,是為了恢復以利米勒的產業;正如耶穌付上十字架的代價,是為了買贖我們,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使我們得以與神的產業有分。
書中另一個重要的字是 hesed(1:8,2:20,3:10)。這個字希伯來文的涵義很廣,有時被譯成慈愛、憐恤、施恩、蒙恩、恩慈(love, mercy, favor, kindness…),有時被譯成信實、忠誠(faithfulness, loyalty),是神向摩西自顯的重要屬性(出34:6-7)。這是一個施恩和蒙恩關係中的愛,施恩者因著慈愛憐恤而給予恩惠,蒙恩者以忠誠和敬虔回應,就像詩篇第一篇所描述的。路得以一個外邦摩押女子的身份,本來是在恩典之外的(申23:3),就如同我們有罪的本相,原是與神隔絕的。然而路得因著信決志跟隨神,專心工作、生活聖潔事奉神,然後又全心仰望、將自己的未來交托給神,至終蒙神祝福得著神國的產業。
本書大綱
1. 路得決心跟隨神
作者以「士師秉政」的時候帶出了故事的背景,那是一個百姓不敬畏神的世代。作者又提到素有穀倉之稱的伯利恆,遭遇了大饑荒。這種悲劇的開場,隱藏著神將為祂的百姓有何作為和計劃,提醒讀者仔細觀察延續的發展。
以色列人以利米勒(意:神是王)一家,包括妻子拿俄米(意:甜美),和兩個兒子瑪倫、基連,從伯利恆逃難到摩押。以色列人到他們的歷代宿敵——摩押地定居,並娶了當地的女子為妻,融入那個社會。這裡暗藏著屬靈的嘲諷,這些人離開神的應許地,跑去遠離神的國家尋求庇護。這一章中的一線希望曙光在於神的名,「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
作者用精簡的筆調陳述過了十年以後,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先後死去,剩下三個寡婦。拿俄米聽見主眷顧祂自己的百姓,打算回老家伯利恆去。這裡也有一個屬靈的嘲諷,若是神沒有介入,他們返鄉的可能性就更加渺茫。在拿俄米的埋怨厄運的背後,仍然隱現她對耶和華的信心,她決定返鄉尋求神的眷顧。在失去丈夫兒子之後,拿俄米鼓勵兩個媳婦回娘家去另謀生路。結果俄珥巴走了,路得卻不願回去。
路得決定不回本族本家,選擇跟隨信奉以色列的神。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1:16-17)這裡顯出一種冒險的信心,她毅然離開自己的父母族人(安逸的環境),要成為以色列神的子民(未知的領域)。路得這個外邦女子對耶和華的宣告和拿俄米的埋怨,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路得為進入神的國,願意放棄她一切所有的保障。(參:太10:37,腓3:8)
拿俄米的悲歎反映以色列人的光景。迦南原是應許的流奶與蜜的豐盛之地,然而以色列人悖逆離棄了神,神便任憑異族外邦來壓制他們,甚至土地都不再生產而有飢荒。神藉著拿俄米的回轉、路得的信心,彰顯祂管教下的憐憫與慈愛。本章結尾的時候提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收割時節,和拿俄米離鄉的飢荒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所有我們看來的逆境(1:20-21),都是神描繪美麗圖畫的筆觸。我們當時看不到整個圖畫,然而神一直在作工,「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並且神關心每一個卑微的人,介入他們的生活,神的作為與人的活動密切相連,仁慈的神喜愛對祂的百姓賜下恩典。掌管宇宙萬物的主宰,是公義、憐恤、慈愛的神,作者帶領讀者走過飢荒和死亡,進入豐盛和希望。在小市民生活的掙扎中,描繪偉大造物主的屬性,瞥見神的作為、供應、和引導。
2. 路得盡心工作
作者在第二章一開頭就引進了另一個關鍵人物波阿斯(意:快而有力),他是拿俄米丈夫的遠親,並說他是個大財主。這裡帶出富有的波阿斯和貧窮脆弱的路得之間的落差,他們將要因著神的介入,在收割的季節相識。在第三節中的「恰巧」,瞥見神在背後引領的手。在神的權柄下,沒有偶然或機遇,萬有都在祂的掌管中。
路得主動的找工作,她抓住收割大麥的機會,到田裡去拾取麥穗來照顧婆婆。這是以色列中窮人、寄居者、孤兒寡婦的權利(參:利19:9-10,23:22,申 24:19-21),是憐憫的神所設立的社會公義制度。儘管如此,狠心的地主和工人也可能會驅逐或以羞辱來阻撓拾穗者(參:2:2)。我們也可以從本章中四次提到波阿斯要保護路得免受欺凌看出端倪(2:8、15、16、22)。
路得的勤奮是有目共睹的,連波阿斯的僕人都說「他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波阿斯對路得的名聲和德行早有所聞(2:11,3:11),因此對她有深刻的印象,給她許多安慰和鼓勵。除了吩咐田間的僕人善待她以外,自己也把大量的麥子送給她。在這一段中路得和波阿斯各自擁有不同特色的形象浮現。波阿斯是耶穌的預表,祂要將救恩賜給求靠祂名的人。「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2:12)在此顯示耶和華才是真正的金主,祂將因著信實守約而自己清償路得(拿俄米)的債務。而路得的「俯伏在地叩拜」,顯出受恩者的感謝與尊敬。這是關鍵字hesed一體的兩面:神慈愛的施恩與人敬崇的回應。
作者藉著不同人物,來描繪本書的真正主角:神。拿俄米所宣告的神,是掌管宇宙的「全能主者」(1:20-21);而波阿斯所宣告的神,是眷顧百姓的守約者(2:12)。神將局外人納入自己的家中,祂的慈愛遠超法律或道德,祂庇護卑微受迫的人,祂給我們的供應是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到。這也在拿俄米的宣告中顯明,「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2:20)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12-13節中說,「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之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我們在此看到人蒙救贖的景象:從被拒到接納,從外人到家人,從無有到豐盛,從愁苦到喜樂。
3. 路得全心聽從
路得記第一章「以正是動手收割大麥」為帶著盼望的結尾,第二章結尾報導的是收割季的結束,其中大概是七週的時間。路得在這段期間經歷了神的賞賜和供應,她也以順服的行為回應這個恩典。在第二章中提到波阿斯是拿俄米「至近的親屬」(原文 gaal, 亦即 kinsman redeemer),這是一個以色列家族法中的術語。它所描述的是按法律和習俗,對親族負有某些責任的近親。其中包含1. 近親藉由將土地的所有權歸還給原持有者來維持親屬的產業無損(利25:25-30、48-49,耶32:6-15),2. 或出資贖回因窮困而賣身為奴的親屬(利25:47-55),3. 有責任為親屬報仇追緝兇手(民35:12、19-27),4. 接受親屬曾被人虧欠的賠償(民5:8),5. 在法律訴訟中幫助親屬得到公義的判決(參:伯19:25)。
拿俄米知道以色列傳統為其保留後代的律法,所以開始為路得的幸福盤算。她教導路得用機會去催促波阿斯,請他依親族之法為路得的未來採取合宜的行動。路得全然照著婆婆的指示去做,大膽地製造獨處的環境向波阿斯求婚。這裡有一個意味深遠的神學重點,基督徒不是消極的坐在那裡等神的預備,而是主動把握機會參與神的作為。拿俄米的作為同時構成了神的作為,她的計劃是出於神的法規,等待另一個敬畏神的人的回應——「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
波阿斯和路得的對話是本章的高潮,路得回答波阿斯的問題「你是誰」,並沒有以卑微的僕人自居,而是平輩間的你我,表明自己是他的親屬,能夠合法地進入婚姻身分。路得要求波阿斯用衣襟遮蓋她(近東風俗,代表新郎保護新娘),藉以實現波阿斯在第二章21節中說的,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得賞賜,表示他們的婚姻是耶和華保護路得的方法。
波阿斯說「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表示路得沒有依自己的喜好選擇跟從年輕人,她聽從拿俄米的建議,是信心的完全順服。她甚至不只是要找個丈夫,而是要求優先履行近親延續後代的責任。這樣無私的委身和品格,使得波阿斯稱讚她配得神的賜福。波阿斯稱路得為「賢德的女子」,這個字出現在智慧書箴言31章才德的婦人中。這種令人稱讚的品格包含:可靠、勤奮、精明、慷慨、效率、輔助、良善、智慧…等,就是聖靈果子的彰顯,也就是說是一位敬畏神、謹守神話語、遵行神誡命的女子。
波阿斯並沒有當場用衣襟遮蓋路得(訂婚),因為還有另一位近親比他更有資格贖回路得。但是波阿斯保證他必會以合宜的手段處理這件事情,並且他為路得設想,使她能夠平安的回家,不會受到名譽的損傷。三章最後波阿斯給路得許多大麥,一方面幫掩飾她外出的目的;另一方面屬靈的意義是回應拿俄米在第一章的埋怨——「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現在得到是滿滿的福分,並象徵日後許多的後裔。
4. 路得滿心喜樂
波阿斯依法處理拿俄米的產權、遺孀延續後代的事宜,於是他在城門召集了相關人士(那一位近親和十位長老)。他尊重另一至近親屬的權利,這人的名字聖經沒提,他比波阿斯更屬近親。那位更近的親屬因贖回產業的條件與自己的產業有礙(不划算,因為他還得奉養拿俄米並讓路得的後裔分家產),就放棄贖回的權利,以脫下的鞋子為證。腳和鞋在舊約聖經裡象徵力量和主權,例如摩西(出3:5)必須脫鞋承認神的主權。波阿斯精準地進行整個法律程序,使各樣細節明確、證據確鑿、眾人見證,完成法律的約束力和所有權的轉讓。
透過波阿斯近親代贖的方式,路得終於完全地成為聖約族群——以色列人。城門那裡的長老和民眾為波阿斯和路得作見證和祝福,便是這新身分的確據。路得記立下一塊神學基石,是因信稱義的典範。書中的人物都各有屬靈的含義,波阿斯代表基督的救恩(救贖者),拿俄米代表聖靈的引領(回到耶和華的面前),路得則是因信稱義的信徒(被贖回得新身分)。路得與波阿斯的結合,就像基督與教會一樣。耶穌基督擺上自己,將我們贖回成為祂的新婦。(約 3:29, 弗 5:32, 啟 19:7)
路得從波阿斯生子俄備得(意:服事的人),成了大衛的祖母。路得不再是一名摩押女子、外邦人,而是以色列人、妻子、王族之母。結果拿俄米的生命由愁苦轉回甜美,得了後裔。作者在此將耶和華神放在舞台的中央——「耶和華使她懷孕」。整個故事完美地走了一圈,所有的禱告都蒙應允,神親自將兩位失意窮困的寡婦贖回,上尖下搖地傾倒福分在她們身上。作者最後的結論「讚美上主!祂沒有撇下你…」彰顯神的信實和看顧,將百姓從混亂的士師時代,帶入榮耀君王大衛的國度之中。
本書最後三節的家譜,讓讀者看到神在人歷史中的介入和掌管。大衛那個榮耀的王朝預表耶穌基督那永遠堅立的國度。而小市民的堅信和忠誠,成為了神偉大計劃中的一部分。整本書從第一章的匱乏與絕望,到最後的豐盛與榮耀,故事頌揚人的忠誠是配得耶和華施恩賜福的。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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