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在晚年將離世前,勸勉百姓要分外謹慎(書 23:6-8,23:11-13,24:14,19),提醒民眾禍福自取(書 23:12-16,24:15,24:19-20),要全心敬畏事奉神。約書亞交代以色列民-趕出剩下的迦南人(書 23:5),要愛神專心倚靠祂(書 23:8,11),要遵行神的律法誡命(書 23:6),要與迦南人隔離,不可事奉他們的神
(書 23:7,12-13),又在示劍與百姓立石為約。以色列民當時信誓旦旦(書 24:16-24),可是安逸的生活,順著情慾不順服神的誡命,與當地外族混雜,就成了他們的網羅。(士
2:2-3)士師記顯示以色列民在約書亞死後,在爭戰上與異族妥協,在信仰上離神叛道,所以不斷在「悖逆-壓迫-呼求-拯救-又悖逆」的循環中,陷入信仰道德上的敗壞混亂,以及無政府的狀態。
士師記希伯來原名為
shophtim
,有審判,維護,懲治,管治的意思。英文書名是 Judges,中文翻譯成「士師」,
是古代一種審判官的官名。士師不只是審判治理百姓,更重要的是他們是神興起的勇士,來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外邦的壓制。「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士 2:16)士師的興起是神主動揀選的,不是他們自告奮勇的,神的靈在士師身上,他們才有戰勝敵人的力量和智慧。
雖然無法確定士師記的作者是誰,一般解經家都認為應該是撒母耳。書中的士師有十二位,他們不一定治理以色列全地,有些是只管理某支派,在時間上也可能有重覆。
士師
|
支派
|
經文
|
受外族欺壓
|
作士師年份
|
俄陀聶 Othniel
|
猶大支派
|
3:7-11
|
米所波大米人,8年
|
40
|
以笏 Ehud
|
便雅憫支派
|
3:12-30
|
摩押人,18年
|
80
|
珊迦 Shamgar
|
拿弗他利?
|
3:31
|
非利士人
|
|
底波拉 Deborah
|
以法蓮支派
|
4:1-5:31
|
迦南人,20年
|
40
|
基甸 Gideon
|
瑪拿西支派
|
6;11-8:35
|
米甸人,7年
|
40
|
陀拉 Tola
|
以薩迦支派
|
10:1-2
|
23
|
|
眶珥 Jair
|
基列人
|
10:3-5
|
22
|
|
耶弗他 Jephthah
|
基列人
|
10:6-12:7
|
亞捫人
|
6
|
以比讚 Ibzan
|
伯利恆人
|
12:8-10
|
7
|
|
以倫 Elon
|
西布倫支派
|
12:11-12
|
10
|
|
押頓 Abdon
|
以法蓮支派
|
12:13-15
|
8
|
|
參孫 Samson
|
但支派
|
13:1-16:31
|
非利士人,40年
|
20
|
士師記的段落,大致可以分成:
約書亞死(1:1)
|
爭戰上與敵人妥協(1:2-2:5)
|
結語(21:25)
「各人任意而行」
|
信仰上悖逆遠離神(2:6-3:6)
|
||
士師興起(3:7-16:31)
|
||
背棄信仰實例(17-18 章)
|
||
支派間的爭鬥 (19:1-21:24)
|
主要內容是以色列人存留異族,迅速背道,被外族欺壓後,得蒙拯救又重蹈覆轍,最後看出整個社會在信仰上和道德上的敗壞。雖然以色列人遺棄了神,甚至不再呼求神,神的憐憫與救贖在以色列人的失敗中始終不變,在黑暗的時代,神的救贖計劃正在展開。接下來神要興起以色列的君王大衛,大衛將帶領民眾收服約書亞留下的未得之地。
爭戰上與敵人妥協 (1:2-2:5)
-耶和華與各支派同在,攻打未得餘地(1:2,4,19,22)
-以色列民沒有趕出迦南餘民,擅意用他們作苦工(1:28-35)
後果-「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2:3)
信仰上悖逆遠離神(2:6-3:6)
-新的一代以色列民不認識神,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2:10)
-離棄了神,去事奉巴力(迦南人的男神)和亞斯他錄(又稱亞舍拉,迦南人的女神),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2:11,19,3:7)
-不聽從士師,隨從叩拜別神(2:17,19)
-與異族通婚(3:5-6)
後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 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2:14-15)
後果-「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 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2:21-22)
剩下的迦南各族-非利士(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以革倫五城的王),迦南人,西頓人,希未人…
士師興起(3:7-16:31)
1. 第一次受外族欺侮 (3:7-11)
-壓制:服事米所波大米王八年
-原因: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
-拯救:神興起迦勒的侄子俄陀聶作士師,神的靈與他同在,他出去爭戰勝了米所波大米王
-結果:國中太平了四十年
2. 第二次受外族欺侮 (3:12-30)
-壓制:服事摩押人十八年
-原因: 以色列人又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拯救: 以笏以短劍刺殺摩押王,有信心神已將仇敵交給他們,帶一萬勇士攻打摩押人
-結果:國中太平了八十年
士師迦珊用趕牛的棍子打死非利士人,救了以色列人。(3:31)
3. 第三次受外族欺侮 (4:1-5:31)
-壓制:被迦南人欺壓二十年
-原因: 以色列人又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拯救: 女士師底波拉同巴拉一同前往,去攻打迦南王的將軍西西拉的鐵車,神在前頭行為以色列人爭戰。西西拉逃跑,被基尼婦人雅億殺死。
-結果:國中太平了四十年
以色列人以寡敵眾,作詩歌稱頌神:
勝利在乎耶和華(5:2-5)
百姓的過犯和神的拯救(5:8-11)
星宿河川參戰(5:20-22)
祝福婦人雅億(5:24-27)
敵人的悲哀(5:28-30)
4. 第四次受外族欺侮 (6;1-8:35)
-原因: 以色列人又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拯救: 神興起瑪拿西支派亞比以謝人基甸為士師,神三次給基甸求證的神蹟。基甸憑信心以三百人破敵十三萬五千人,擒殺米甸二王。
-結果:國中太平了四十年
-神的揀選不在乎能力,而在乎信靠。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有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林前 1:26-30)
-對神在我們身上有祂美好的旨意,我們只有信靠順服。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就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 1:6)
-我們得勝,不在乎自己,乃在乎神的同在。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羅 8:31)
「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 4:6)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箴 16:3)
-當儆醒,不要落入驕傲的網羅。
「驕傲來,羞恥也來。」(箴 11:2)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 16:18)
基甸在打勝戰之後,用戰利品金耳環作了一件以弗得(以弗得本是祭司聖衣的一部分)。基甸的虛榮心,造成他侵犯祭司聖職的罪,不但使百姓陷入拜偶像的罪(士
8:27),也伏下日後他的兒子亞比米勒叛變的禍患。
政治叛變 (9:1-10:57)
基甸死後,他的妾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起來,因示劍人擁護他,就自立為王,殺了基甸的眾子七十人,只有約坦一人逃脫。亞比米勒在位三年,暴政使原來擁護他的示劍人起來反抗他,結果被婦人從城門上拋下的磨石打死。
陀拉作士師
23 年。
眶珥作士師 22 年。
5. 第五次受外族欺侮 (10:6-12:15)
-壓制:被非利士人和亞捫人欺壓十八年
-原因:以色列人又拜各族假神,離棄耶和華
-拯救: 神揀選妓女生的兒子基列人耶弗他成為以色列的士師,神的靈與他同在,他就制伏了亞捫人。耶弗他將女兒獻給神,終身不婚嫁。耶弗他又擊殺以法蓮人的抗議。
-結果:國中太平了六年
以比讚作士師七年。
以倫作士師十年。
押頓作士師八年。
6. 第六次受外族欺侮 (13:1-16:30)
-壓制:被非利士人欺壓四十年
-原因: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拯救: 神讓不孕的婦人生子參孫,他出生便是拿細耳人,分別出來為主所用。可惜參孫不看重自己身份的尊貴,他雖有過人的能力,卻生活放蕩,不守律法。參孫擊殺非利士人都是因為個人恩怨,又因驕傲落入大利拉的騙局,被非利士人捉拿剜了眼睛,最後與敵人同歸於盡。
-結果:參孫作士師二十年
參孫的一生
參孫是個悲劇英雄。他是在神的預言與應許之下生的(13
章),要為神分別為聖,神要藉著他拯救以色列人。可惜他放縱情慾,自以為是,終究壯烈而死。在希伯來書 11:32 中,他還是上了信心偉人榜,神也兩次應允他的請求(15:18-19,16:28-30),可見神的憐憫與大能,祂仍然可以使用一個靈性軟弱的人成就大事。
參孫顯然是知道自己特殊的身份,他的父母應該告訴過他,他可能因此自以為是。他的錯誤從對父母的不敬開始(14:1-3),又縱容自己的情慾,屢次犯罪(非利士女子,迦薩的妓女,大利拉),
已經被女人騙過很多次,還自恃能力,忘了他的能力是來自耶和華。「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箴 28:26)
參孫的軟弱反映了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軟弱。我們的信仰常是片段的,是有選擇性的。我們不願意全心的委身,不願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我們常常體貼自己肉體的喜好。「人若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箴
25:28)我們如果仔細讀參孫的故事,會發覺他把神在他身上的恩典,視為理所當然。仗恃神的恩典,心高氣傲,不願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成長。「敗壞之先,人心驕傲」(箴
18:12),我們當以此為借鏡。
然而神還是藉著參孫成就了祂的救贖。士師記告訴我們,非利士人是被耶和華神刻意遺留下來的外族,為要刑罰以色列人拒命不趕除迦南諸民的罪 (2:3),與要試驗以色列人(3:3)。 在提到參孫的出生時說,「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13:5),這表示一個拯救計劃的開始。神要將藉著參孫,開始制服非利士人,這個工作一直要等到大衛才完成。即使參孫任性想娶非利士女子為妻,那也成為神計劃的一部份「這事是出於耶和華」(14:4)。神救贖的大能,不會因著人的軟弱而受阻。結果參孫失敗的婚姻,挑起了他與非利士人的爭戰(14:7)。
盡管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耶和華還是主動的拯救他們。神興起參孫,一個沒有真正認識神的士師,因著不敬虔的理由,意外地拯救百姓脫離了逼迫。
加爾文在基督徒要義中說「因為我們心思遲鈍,使我們不能了解天命的崇高,所以我們要借助於一種區別。一切萬有都由神的一定旨意所安排,然而在我們看來,都似乎是偶然。」今天神仍然主動的拯救我們,神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贖,使我們可以因信祂的名而稱義,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成為祂的子民。
願參孫的生命成為我們的提醒,我們要時常儆醒自持,堅守所信的道。我們每天都面對屬靈的爭戰,「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 5:8)保羅說「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 9:25-27)
背棄信仰實例(17-18 章)
這兩章經文記載當時以色列的宗教腐敗有多嚴重。便雅憫人米迦在家中私立神壇,又造以弗得和偶像,分派兒子當祭司,又聘了過路的利未人作祭司,每一件事都是違反耶和華的誡命。這個少年利未人不按照神的律法行事,卻接受米迦所給的金錢(17:10-11),偶像(17:5,18:20)與地位(17:12)。米迦的行為顯明個人在宗教上的墮落,少年人的行為則說明祭司與利未人在宗教上的敗壞。米迦以為有了這些物質上的東西與宗教的儀式,神就會祝福他。(17:13)在這裡信仰變成了買賣,利未人的身份成了代價而沽的專業(18:20),這些行為真是明目張膽悖逆神。
後來但支派的人得聞此事,設法擄掠神像,騙拐祭司,攻奪拉億,將城名改為但,從此但城就成了敬拜偶像的中心。 有人認為可能是這個原因,所以但支派不包含在啟示錄的十二支派裡。(啟 7:4-8)我們要小心,我們也常常落入這種以「宗教」的假象,來取代真正的信仰的陷阱。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正是這樣。保羅也提醒我們「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加 3:3)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 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 4:21-23)
十七,十八章紀錄以色列人在信仰上的離經叛道,宗教的敗壞自然引發道德與社會風氣的墮落。接下來就是便雅憫的基比亞人的暴行與支派間的爭戰。
支派間的爭鬥 (19:1-21:24)
便雅憫支派包庇基比亞匪徒對利未人之妾的暴行,使得以色列其他支派與他們爭戰以求公義,這場戰役使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絕。後來為了保全十二支派,又用方法為便雅憫人找妻,使他們回到自己的地業去重建城邑。
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記以「那時以色列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作為結語,那是以色列人屬靈上的失敗歷史。 以色列人悲哀的經歷,在於他們的心早已遠離神。以色列的王應該是耶和華神,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奪取神的主權,各人依自己的意願行事,所以罪的捆綁使他們離經叛道,腐敗墮落,放縱情慾,敗壞至極。「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 2:15)
神引導以色列百姓進入應許之地,並且應許要將全地賜給他們作為產業,可是他們失敗了。不僅他們沒有得著該有的產業,反而落在他們仇敵的壓制之下。士師記與約書亞記前後對比,約書亞記是得勝之書,神的靈與他們同在;士師記裡人憑著肉體生活,就陷入捆綁壓制之下。
士師記讓我們看到神的憐憫,神的救贖。以色列民像個悖逆的孩子,任性隨己意行事,碰到困難時就哀哭呼救,得蒙拯救後又故態復萌。賽
53:6 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感謝神的信實,祂沒有撇下我們,還為了救贖我們,賜下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53:6),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願神的愛激勵我們,願以色列人在士師記裡的失敗提醒我們,「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
7:1)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