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觀念 3
忘掉過去
Leave the past behind
小娟是一個單親媽媽,先生因為對家庭不負責任,使她為了孩子,毅然與丈夫離婚,這已經是五六年前的事了。小娟自己也因朋友帶領,來到了教會信了神,她知道她在主裡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可是近來女兒越來越叛逆,每次當她在管教女兒的時候,就想到前夫,憤怒與傷痛就在心裡浮現。
她來找一位姊妹傾訴, 姊妹勸勉小娟「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那位姊妹說,過去的事在神裡面已經是舊事了,既是新造的人,就不要回頭想過去的事。
你同意那位姊妹的勸勉嗎? 為什麼?有什麼屬靈原則?有何經文支持你的看法?
我們在世為人,總是會經歷很多痛苦與哀傷。有時候是被他人傷害(父母,家人,朋友,配偶,同事,同學…),有時候是自己做了極度後悔的錯事,有時是我們身體受到很大的創傷,有時候是失去了所愛的人…這些過去發生的事,時常浮現,影響我們的生命。很多基督徒以為,我們要盡力「忘記過去」才是屬靈,其實「面對過去」但不「活在過去」,才是符合聖經原則的。
1. 我們需要用神的眼光來看過去
我們人類因為是受造者,活在時間的限制之下,所以有過去,現在,和未來。但是從神永恆的眼光來看,並沒有這些分別。我們的「過去」,其實是我們「現在」的一部分。 過去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和事,我們曾經做錯過的事,傷害過的人…這些已成事實,不能改變了。 我們需要學習看我們自己的生命,和我們的心靈,如同神看我們一樣。不是過去現在…而是我們在永生裡的現今,我們現在的心境。 神看重的是我們的心思意念,痛苦,能力, 慾望,恐懼…有沒有帶到神的愛中被光照,被赦免。若是有,那些事就會被神所醫治、所改變。
「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 90:4
「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 3:8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 2:17)
但是如果有些事,你放在內心深處,或者說是你心裡的某個房間裡,不肯交給神,那麼過往的傷痛就還沒有被醫治,還在陰暗之處,還在你心中長著苦毒的果子,正在侵蝕你的心。就像例子中的小娟,對前夫的憤怒還在她心中作主。如果她不回頭去對付這個問題,她是無法真正向前走的。
就好像約翰福音第四章裡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耶穌知道她過去所做的事,但祂看重的是她現今的心。耶穌將她過去的錯誤顯露出來,婦人願意把黑暗的過往暴露在神和人面前,「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約 4:39-41) ,得到赦免醫治,她的人生就整個的轉變了。
教會姊妹用腓立比書第三章裡,保羅說「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來鼓勵小娟忘記過去向前看,其實是誤用經文。保羅在腓立比書裡,是以基督為標桿,來勉勵信徒把人生的優先次序搞清楚。 所以他在第三章開頭花了一大段篇幅,講自己以前怎樣靠肉體用守律法來稱義;但是他先前以為有益的,在主耶穌基督裡都是有損的。事實上,保羅從來沒有故意「忘記」過去。不但如此,他還常把自己過去的錯誤,如何受到神的光照,拿出來作見證。這段經文並不是說「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Let bygones be bygones),而是叫我們明白基督是我們的生命(1 章),基督是我們的榜樣——效法耶穌的樣式 (2 章),基督是我們的至寶——新生命的目標(3 章),以及基督是我們的力量——主裡的喜樂與滿足(4 章)。
2. 我們需要將以前的事帶到神面前蒙光照
我們的過往,造成今日的我們。神看重的是,我們是否把過去的事丟到一個黑暗的角落,否認它的存在;還是把它帶到神的面前,讓神的恩典與赦罪的權柄來處理?我們是把它隱藏起來,還在把它暴露在光中?
約翰福音裡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 1:5)「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 3:19-21)我們如果把過去的事隱藏起來,看起來好像沒事,其實那些事因沒有蒙神光照,結果還留在黑暗的罪中。
我們的認罪,就是願意在神面前謙卑,把我們的罪性暴露在光中,悔改就帶來重生。「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弗 5:13)主耶穌提醒我們,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路 11:35)小娟因為始終沒有對付心中對前夫的怨恨,所以她在管教女兒的時候,就無法生氣而不犯罪。這些沒有解決的怨恨,毒化了她與女兒之間的關係。
我們常看到很多人做很多事,其實是因為過往的傷害,成為他們行為隱藏的動機。例如一個很有野心的人,其實是想證明給他的父母看他的能力。或者一個競爭心很強的女人,凡事要爭第一,其實是想贏過她的姊姊。「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 5:17)這句經文的重點在于「在基督裡」,也就是說我們要從黑暗裡走出來,走向神的光裡,我們將我們的過往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將我們的身心靈完全交給神。不然,這些沒有處理的傷害,成為我們生命中的黑暗部分,正在慢慢地侵蝕我們的靈魂。那麼撒旦便在我們的生命裡繼續掌權。主耶穌說「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約 12:46)唯有將我們的過往帶到神面前,蒙神光照,我們才能真正走出黑暗,成為一個真正新造的人。
3. 我們需要原諒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
饒恕一定涉及過往。如果我們假裝讓事情過去,卻沒有真正的原諒,那麼我們的生命無法真正的被更新。我們常常把過去別人傷害我們的事,牢牢的抓住不放,一直處於一種受害者心態。有時候我們甚至喜歡處於這種自憐的狀態,因為這樣給我們充分的理由,可以不去原諒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
然而主耶穌告訴我們,「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太 6:15),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裡,耶穌對門徒講述饒恕的真義,「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 18:35)。因為我們是主耶穌寶血重價買贖來的,我們的罪都已得赦免,所以我們也當原諒別人的過犯。
我們的不肯原諒他人,使我們陷在自以為義的景況中,「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在心上…因為你心裡知道,自己也曾屢次咒詛別人」(傳 7:21-22),其實我們自己不也是常得罪人,也得罪神嗎?那麼我們有什麼權利,不放下心中的怨恨呢?
聖經明白的告訴我們,「仇恨,爭競,忌恨,惱怒… 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太 5:20-21) 我們若不回頭檢視過去,真心原諒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我們便一直陷在怨恨的轄制裡。我們既是神的兒女,有新生的樣式,就要與我們蒙召的恩相稱。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我們不要再被記恨的軛所挾制。
「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約壹 2:9)
「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馬書 6:6)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 3:13)
4. 我們需要從神而來的安慰與醫治
我們若要從過去的傷痛中出來,我們必須坦誠的面對我們的痛苦。因為只有勇敢的面對傷痛,我們才能真正的讓它過去,開始新的生活。不然,我們會不斷的回去揭開瘡疤,使得心靈再次流血。
不肯面對傷痛,卻又緊抓著傷痛,使我們裹足不前,無法進入神所為我們預備更豐盛的新生命。聖經裡說「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 34:18)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哀慟的人有福 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 5:4),我們需要讓神來掌權作安慰醫治的工作。
當我們把主權交給神的時候,我們的心靈就得到釋放。我們不再受怨恨的綑綁,得以享受基督裡的自由。在神面前哀慟的過程,就是醫治的開始,神的安慰與平安就開始進到我們心中。詩篇 126:5-6 講到「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那帶種流淚出去的,必要歡歡樂樂的帶禾捆回來」,是指被擄的選民回到錫安。我們原來緊抓著傷痛,就如同被擄的在罪的綑綁下,神的大能將醫治我們心靈的創傷,使我們歡歡樂樂的回來。
就好像啟示錄裡說的「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我們今生的苦楚,比起永生的盼望,實在是至暫至輕的。讓神的大愛的光,照進我們心靈的黑暗處,開始醫治安慰的工作吧。
5. 我們需要到神面前認錯悔改
很多時候,日夜侵蝕我們的心的,是我們過去所犯的錯誤所產生的罪惡感。我們一直活在後悔中,無法向前,長久以後,變成灰心沮喪,自暴自棄。我們不能原諒自己,其實還是不願交出生命主權。聖經說「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 51:17),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 1:9)主耶穌已經為你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了,祂已經完成了神對世人的救贖,我們只要到神面前認錯悔改,就能白白得到恩典。我們除了向神認罪之外,我們也應向我們曾經傷害過的人認罪,求得原諒。
又或者你過去無心得罪了人,卻礙於面子,認為事情已經過去了。可是對於當事者而言,你對他們的傷痕還在。主耶穌教導我們,「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 5:23-24)雅各書也提醒我們,「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 雅 5:16)
有些人感受不到神的恩典,常是因為沒有真正的把他們內心的黑暗,對神對人懺悔認錯。我們求人饒恕自己的過犯,是關係重修的開始。我們的神是重修關係的神,我們的神是看我們內心的神, 我們的神是赦罪的神,我們的神是醫治的神,我們的神是安慰的神,只有耶穌基督的大能,與神的恩典能夠改造我們。神的愛使我們走出內心的黑暗,迎向光明。神的愛醫治我們內心的創傷。神的愛重建我們被罪所毀壞的心靈。神的愛幫助我們用健康的目光,看我們的過去。我們在神完全的愛中,得到安息,沒有懼怕。
把我們的過去帶到神面前, 不論是兩年還是二十年前的事,讓神聖潔的光和祂慈愛的恩典改造你。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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