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觀念 4
只需把它交托給神
I just need to give it to the Lord
大偉答應了太太他會戒煙,他知道抽煙對身體不好。他年紀也不小了,四十多歲還有兩個孩子還小,的確要好好照顧自己的健康,前面的路還長呢,他想要有一天能看到孩子結婚生子。可是年輕以來抽煙的習慣很難改掉, 他也參加過教會裡的講座「幫助你戰勝生活中的困難」,可是沒什麼幫助。他斷斷續續戒了又抽,抽了又戒,有時候得背著太太偷偷的抽,心裡的罪惡感很深,卻又無法自拔。
教會裡幾位弟兄知道他的掙扎,經常安慰勸勉他「我們沒有辦法靠自己改變,把它交給神吧!好好禱告。」
你同意那些弟兄的勸勉嗎? 為什麼?有什麼屬靈原則?有何經文支持你的看法?
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 19:2)聖潔是神的屬性,也是每一個信徒在生命中彰顯神的榮耀不可缺少的特質。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 20:7)有時候神甚至允許苦難臨到我們,讓我們從其中學習聖潔的功課,使我們成長,更加像祂。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 4:7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 1:15
「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 12:10
然而我們知道「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 5:17)保羅自己也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 7:18)所以很多基督徒像大偉一樣,在每日生活的靈性成長中掙扎,最後就變成一種消極的態度-沒變法靠自己,只好把它交給神。
陷阱 1:我們不能靠自己得救,所以當凡事交托給神
我們的確無法靠自己得救, 聖經裡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無法靠自己的行為稱義,只有藉著耶穌的寶血作挽回祭,我們才得以在神面前,成為神的兒女。
「我們不能靠自己改變,所以當凡事交托給神 」,聽起來好像很屬靈,其實是推卸責任,我們把基督徒生命改變的責任推給神。保羅在腓 2:12-13 說,「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在提前 4:15 「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
大偉的例子很像我們身邊的很多人,甚至我們自己,用自己的努力想克服肉體上的軟弱。他即使是參加了教會的活動,還是想靠著自己的意志力來克服情慾,所以才會一直失敗。我們的確無法靠自己來改變自己,也的確需要將我們的困難軟弱帶到神面前,但是我們真正要解決的還是內心的問題。我們外在的行為反映內心的光景,詩篇 139:23-24 「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 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換句話說,我們與神同工,為自己的屬靈生命的成長努力。神是起始者(「是我揀選了你們」,「在你們心中動了善工」),是供應者(「我是生命的糧」),我們的地位是管家(stewardship),為自己的身心靈負責。我們有責任「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 2:15)
我們不是靠自己的行為去努力成聖,與我們同工的,就是神所賜下的保惠師聖靈。聖靈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神的旨意。然而我們有責任選擇聽聖靈的聲音,順服聖靈的帶領,而不是體貼自己肉體的血氣。例子中的大偉,看來過去好像是用自己的方法,來想辦法戒煙,才會戒了又抽,抽了又戒。「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 5:16)「情慾」的希臘原文是想要做的事 (desire, longing),重點是我們選擇做自己肉體想要做的事,還是聖靈想要做的事。這個選擇是我們的責任。
聖靈與情慾的相爭,發生在我們每日生活中,可能是夫妻家庭關係,可能是追求物質事業,可能是人前的讚美榮耀…我們很容易去體貼肉體的需求。 然而我們屬靈成長的動力,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神的愛吸引我們,給我們那永生的盼望,幫助我們改變目光,取代我們心中的渴望,讓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來引導,我們就不會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陷阱 2:我們已經得救,神的恩典是足夠的,所以當凡事交托神
許多基督徒有這種救恩保證的心態,我們在天國已有一席之地,所以在靈命的成長上,就時常怠惰,停滯不前。雖然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但是聖經裡也要我們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主耶穌在傳道期間,曾多次提醒門徒,要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主耶穌也申斥那些非誠心跟隨祂的人,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我們若不願選擇向肉身死,向聖靈活,心懷二意,聖經裡說「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 1:6)
日漸聖潔是基督徒生命的改變,是基督徒的本份。這個改變是因著我們的救恩的信心,靠著聖靈,等候所盼望的義,對神的愛的回應。(加 5:5)若是覺得自己已經得救,可是我還是我,那麼這個信心是值得考量的。「神的恩典是足夠的,所以當凡事交托神」,是自己閒懶不結果子的藉口。
許多基督徒把得救與成長混淆,認為信了主以後,神就應該拿走焦慮,醫治憂鬱,得享豐盛的生命。但是我們在自己靈命成長地過程中,不該是消極懶散的,而應是積極參與的,這是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與無法靠自己得救平行的真理。
神雖看顧天上的飛鳥,給它們食物,但神並沒有把食物餵到它們嘴裡。迦南地雖然是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之地,但是神的選民仍然要經過爭戰而得來(民 33:51-55)。主耶穌也提醒我們要努力進窄門。(太 7:13-14, 路 13:24)我們要小心謹慎,不要用「交托給神」當作藉口,做心懷二意的人。
我們需要常常親近神,到神面前祈求,不是求神解決問題,而是求神用祂的愛再一次吸引我們,使我們與聖靈同工,願意順著聖靈而行,每日將我們的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 3:17-18)
「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詩 1:1-3)
第一節的前三句(不從,不站,不坐)都是一種選擇,選擇不去做神不喜悅的事,這是我們的責任。 聖靈的工作之一就是讓我們想起主耶穌所說的話(約 14:26), 喜愛神的教導,晝夜思想,就是順著聖靈而行。樹栽在溪水旁,生命的來源是主耶穌, 這是回到福音的源頭。生命的果子是成長的指標,成長是漸進的,有時有季節(按時候),但是不是完全沒有。外在的果子是屬靈內在生命的表現,是可以看得見,可以衡量的。當我們「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的時候,我們所行都合乎神的心意,所以凡所作的,盡都順利。
陷阱 3:當凡事禱告交托給神
聖經裡的確要我們「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 4:6-7)我們常常讀到這節經文,就以為凡有生活上解決不了的事,就禱告帶到神面前就好了。後來發現問題並沒有自動消失,我們就埋怨神,不應允我們的禱告。其實這段經文是要我們放下對世俗的憂慮,明白神是我們完全的供應者,使我們憑著信心,過有平安有喜樂的生活。不是說我們有什麼問題,都只要帶到神面前就好了,神就應該要看顧。
接下去的經文就提醒我們自己的責任,「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 4:8-9)
保羅要腓立比教會學習他什麼呢?「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 11:1)保羅在腓 4:13 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 15:5) 不在恩典的根基上追求聖潔,只會使我們陷入無能的泥沼之中。我們因為神先愛我們,十字架的恩典,使我們回應神的愛。因為愛祂,就會去尋求祂,順服祂,向祂認罪,並且為祂而活。
神從來不要我們做那些我們憑自己能做的事。祂要我們活出一種憑著自己永遠不可能活出的生命,祂也要我們做那些憑著自己永不能做的工。然而,藉著祂豐盛的恩典,我們就能活出這樣的生命和生活。因為這生命乃是基督自己,是藉著我們順從聖靈在我們身上運行而成就的工作。我們的責任就是在每天生活中積極的選擇順著聖靈而行,讓神的大能改變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裡得真自由。
有一句在現在美國年輕的基督徒中流行的話,帶著很大的能力,就是「我們必須每天對自己的心傳福音。」這不是說重複的講福音帶人悔改信主的部分,而是讓神恩典福音的大能,在每一天的生活中,成為我們的動力,使我們更加聖潔像主,在我們的信仰上站立得穩。主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 14:15)我們需要福音才能進神的國,我們也需要這福音來與基督同行。神憐憫的大愛,十字架救贖的恩典,激勵我們順聖靈帶領,面對每天的試煉與需要。
If you stop and ask yourself why you are not so devoted as the other Christians, your own heart will tell you that it is neither through ignorance nor inability, but purely because you never thoroughly intended it. – William Law